廣州上海社保案處理不同 學者:政治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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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5日報導】繼上海之後,廣州也爆發社會保險基金遭挪用弊案,涉及款項超過人民幣十億元。觀察人士說,廣州和上海社保基金案處理方式不同,顯示中國領導人將反腐敗鬥爭作為政治鬥爭手段,這種體制性腐敗會越反越腐敗。

據「美國之音」今天報導,對於被挪用的廣州社保基金如何處理,廣州市長張廣寧說,被挪用的人民幣十億一千八百萬元社保基金,目前已追回三億六千多萬元,還有望追回一億多元,但其餘五億多元仍未追回。

廣州社保基金弊案是繼上海社保基金弊案後,中國另一起腐敗醜聞。旅美獨立政治評論員劉曉竹說,廣州社保基金案和上海社保基金案屬同一性質,即無償挪用百姓繳納的社保費,用於個人謀利。

廣州社保基金案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卻沒有任何高官受處罰,僅廣州市社保局一名副局長因挪用五千萬元以及受賄罪,二零零三年被判十年徒刑。

劉曉竹認爲,廣州和上海社保基金案除了程度不同,在政治層面上也不同。他說,「胡錦濤在執政時期優先考慮的並不是社保基金案,而是打擊政治對手,防範江澤民和上海幫的勢力。正因為上海社保基金案出在上海幫的範圍內,所以作為一個政治鬥爭的手段,上海案子就處理了,廣州就沒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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