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形象,叫人如何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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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中國人,我為自已的祖國感到驕傲!”

從小學一年級開始就不停地出現在課本上向學生灌輸愛國教育的這句話,至今還深深地印在我的腦海中。一直以來我也覺得這是一種理所當然的道理,但是自從來到馬來西亞這個東南亞國家生活,從當地傳媒中看到“中國人”,尤其是“中國女人”在這裏的光輝形象後,我才體會到這句話與現實的自相矛盾之處。

馬來西亞有六百萬的華人人口,由於政治氣候比較溫和,這裏的華文教育發展得相當不錯。也許是語言相通的緣故吧,不少“醉翁之意不在酒”的國內女同胞相繼結伴前來觀光旅遊。這裏的各大中文報紙除了年尾引述一下旅遊部發表的當年遊客數字,或從中賺取的外匯總額之外,更多的是繪聲繪色地報導當地警方在掃蕩夜店行動中又逮捕了多少衣著性感的外國女郎 。其中人數最多的往往是來自中國的“小龍女”,其次為越南或印尼。類似這樣的報導幾乎可以用“三不五時”來形容其頻密程度,這也是我對自已從小學就開始接受的“為祖國感到驕傲”的愛國教育感到困惑的原因所在。

這種新聞報導中總少不了“疑在夜店操醜業的中國女郎”之類的字眼。“小龍女”更是人盡皆知的雅號。當地一本名叫<<號外週刊>>的八卦雜誌最近一期有篇文章對這些人有了新的稱呼:“解放精”,“伯樂(阿伯至樂)”,“神州鞏俐,章子怡” ……這些人“駐軍”在一些廉價小食中心,吸引了大批老馬識途的阿伯前去談價云云。

試問有哪個身處馬來西亞的中國人看了這樣的報導之後敢把“為自已的祖國感到驕傲”這種情操理直氣壯地喊出來?俗話說“黑狗偷吃,白狗當災”,在這批早已在大馬打響名號,創出品牌的女同胞們的影響下,我們這些中國來的“過埠新娘”也免不了遭受當地人有色眼光看待:一提到中國來的就先入為主,以為我們八成也是來做生意的。前兩年發生的四個中國籍太太遭當地警方人身侮辱的事件曝光後,有官員呼籲警方不要一竹竿打翻一船人,說並非所有在馬的中國女性都是操醜業的女郎。這件事讓大馬警方形象掃地,可是那位官員的呼籲不正好說明了這個國家的執法人員對中國女性的看法嗎?

遠的不說,就拿本人的親身經歷來說吧。半年前丈夫異地調動工作,我們要搬去另一個城市居住,找房子租的時候,同行的一個朋友小心翼翼地忠告我說,等一下見到屋主的時候,最好不要說我是中國人。我當下氣得說不出話來。儘管我不否認這個人是出自一番好意,但他的話令我難以釋懷。還有一次我回國探親。兩個多月後過境澳門坐飛機去馬來西亞時,辦理登機手續的工作人員以我持的是單程機票為由拒絕為我辦理,並要我去找她的上司交涉。那個上司要求我出示結婚證證明我丈夫是馬來西亞人後才在我的機票上簽了幾個字,末了解釋說這是因為之前發生過很多次中國女郎飛去大馬,在吉隆玻機場還沒過檢查就被大馬海關遣送回來的事情,所以才把關這麼嚴的。我當時窩了一肚子的火。這樣的過關經歷並非第一次了。儘管我自認清白,但是被這樣對待得多了,我也漸漸對出入境的過程產生了一種恐懼感,因為每出示一次中國護照,就是一次被懷疑的過程,不知道對方又會以什麼理由來刁難。那種滋味真的很不好受。

其實身為中國人,我真的認為自已的祖國有很多值得令我們驕傲的東西,但所有這些能證明中國人自強不息力爭上游的表現都抵不過在大馬聲名狼藉的“中國女郎”形象來得更生動,更深入當地民心。一邊是蒸蒸日上的經濟強國,一邊是“不知羞字作何解”的“解放精”。我們的女同胞們用這種方式賺了外匯,卻抹黑了中國人的臉!文章來源: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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