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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詩新規促兒童座椅普及

2007-05-18 14:54 中港台時間|05-18 02: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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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8日訊】自2008年7月1日起,卑詩省所有9歲以下、體重40磅以內,身高不超4英尺9寸的兒童必須使用兒童加高座椅(booster)。

根據這項最新規定,自2008年7月1日起,所有體重在40磅以下的兒童必須使用兒童座椅,除非年齡超過9歲或是身高4英尺9以上。其它還包括:一歲以上體重在20-40磅之間的兒童必須使用安全幼兒座椅(car seat);一歲以下兒童則必須使用臉朝後的嬰兒座椅(infant seat)。另外還包括取消一些豁免權,比如不僅僅是兒童的父母和監護人,所有的司機包括租車者,外省過境汽車司機都必須遵守新規定,否則將面臨109元的罰款。

安全部長John Les稱,在卑詩省,發生車禍是導致兒童致死或致傷的頭號殺手。每年大約有860名5-9歲的兒童在車禍中嚴重受傷,5名兒童喪生。穆迪港市Westwood區的省議員Iain Black表示,使用兒童座椅將使死亡幾率降低71%,受傷率下降67%。據悉,目前卑詩僅有18%的兒童使用安全座椅。◇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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