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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诗新规促儿童座椅普及

2007-05-18 14:54 中港台时间|05-18 02: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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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8日讯】自2008年7月1日起,卑诗省所有9岁以下、体重40磅以内,身高不超4英尺9寸的儿童必须使用儿童加高座椅(booster)。

根据这项最新规定,自2008年7月1日起,所有体重在40磅以下的儿童必须使用儿童座椅,除非年龄超过9岁或是身高4英尺9以上。其它还包括:一岁以上体重在20-40磅之间的儿童必须使用安全幼儿座椅(car seat);一岁以下儿童则必须使用脸朝后的婴儿座椅(infant seat)。另外还包括取消一些豁免权,比如不仅仅是儿童的父母和监护人,所有的司机包括租车者,外省过境汽车司机都必须遵守新规定,否则将面临109元的罚款。

安全部长John Les称,在卑诗省,发生车祸是导致儿童致死或致伤的头号杀手。每年大约有860名5-9岁的儿童在车祸中严重受伤,5名儿童丧生。穆迪港市Westwood区的省议员Iain Black表示,使用儿童座椅将使死亡几率降低71%,受伤率下降67%。据悉,目前卑诗仅有18%的儿童使用安全座椅。◇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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