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蒙冤入獄十八年 在美獲賠五百萬

2007-05-22 05:45 中港台時間|05-21 17:00 更新
人氣 2

【大紀元5月22日訊】(美國之音記者:致遠2007年5月21日華盛頓報導)美國康涅狄克州被判強姦罪蒙冤入獄18年的一名男子獲得500萬美元的賠償。

現年45歲的蒂爾曼1988年被捕,第二年被判45年徒刑。在DNA檢驗證實之後,他於2006年被無罪釋放。

康涅狄克州議會發言人在議員投票賠償蒂爾曼500萬美元之前表示,給蒂爾曼再多的錢也無法彌補冤獄造成的後果。

這個案件還涉及到種族歧視。在警方列出的嫌疑人中,白人受害者指認了黑人蒂爾曼。而警方從未抓到真正的強姦犯。

康涅狄克州長代表州政府公開向蒂爾曼道歉。蒂爾曼現在作為一名辦公室助理,與母親生活在一起,他對支持他伸冤的議員們表示感謝。

標籤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本網站圖文內容歸大紀元所有, 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