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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冤入狱十八年 在美获赔五百万

2007-05-22 05:45 中港台时间|05-21 17: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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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2日讯】(美国之音记者:致远2007年5月21日华盛顿报导)美国康涅狄克州被判强奸罪蒙冤入狱18年的一名男子获得500万美元的赔偿。

现年45岁的蒂尔曼1988年被捕,第二年被判45年徒刑。在DNA检验证实之后,他于2006年被无罪释放。

康涅狄克州议会发言人在议员投票赔偿蒂尔曼500万美元之前表示,给蒂尔曼再多的钱也无法弥补冤狱造成的后果。

这个案件还涉及到种族歧视。在警方列出的嫌疑人中,白人受害者指认了黑人蒂尔曼。而警方从未抓到真正的强奸犯。

康涅狄克州长代表州政府公开向蒂尔曼道歉。蒂尔曼现在作为一名办公室助理,与母亲生活在一起,他对支持他伸冤的议员们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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