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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清理條例 將衝擊金融業信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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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已一讀通過的「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草案」,今日排入立法院會第八案,信評業者昨日以日本經驗表示,一旦債務清理條例依照一讀內容實施,台灣金融業的信用評等勢將調降一至二級,嚴重衝擊國際競爭力。

4月初完成一讀程序的「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草案」,由於金融業者擔憂,將因破產條件太過寬鬆、無完善配套等原因,再度衝擊金融產業,部分銀行早已著手研擬因應對策,也開始嘗試模擬可能形成的衝擊。

中國信託商銀、匯豐銀行,近期就以巴塞爾協定(Basel II )中的「壓力測試」模型, 模擬一旦債務清理條例實施,對現有房貸餘額可能造成的損失情形。模擬後發現,銀行可能的損失將高達20個基本點(一個基本點為0.01% ),以全國房貸餘額五兆元來計算,0.2%的損失就高達100億元。

換言之,銀行業者預估,債務清理條例實施後的未來十年,每年銀行業在房貸業務需承受的放款損失,將增加100億元。

惠譽信評昨日更預言,如果債務清理條例依照一讀通過的內容正式實施,由於立法內容較為偏袒債務人,國際信評業者恐將因此調降金融業的信用評等一至二級、展望也恐成為「負向」,衝擊國內金融業者的國際競爭力。

惠譽信評資深副總經理李信佳以日本為例,日本政府近期將消費金融放款的法定最高利率,由原本的30%調降為20%。各國際信評業者就是以「行政力量介入市場機制」的理由,將日本的融資公司信評展望,調降一至二級、且展望為「負向」,日本經驗值得主管機關參考。

李信佳提醒,債務清理條例中的「自用住宅借款特別條款」,條文內容尤其潛藏極大的風險,恐使過去三年難得復甦的台灣不動產市場遭受打擊,甚至可能造成另一個五年的金融風暴,讓過去已陸續遭遇企金風暴、消金風暴的金融業,再度受到重創。

不過,主管機關卻有不同的看法,金管會銀行局三組組長蕭長瑞指出,只要債權人在債權人會議中,否決自用住宅條款,就可以不必將自用住宅條款納入更生程序,銀行無須太過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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