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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愛車在哪 報警卻被罰錢

2007-06-22 13:15 中港台時間|06-22 08:5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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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2日訊】(據中廣新聞報導)羅馬尼亞一名女子日前逛街購物,碰上大拍賣,血拼忘形,最後找不到自己的汽車,嚇得趕緊報警,但是二天後想起來,她的汽車停在購物商場,警方則依「浪費警力」寄給她一張罰單。

29歲的羅馬尼亞女子「尼珊」日前駕駛新車「標緻206」,開到住家附近的購物商場逛街,正好碰上拍賣,她以非常令她滿意的折扣,買了不少衣服鞋子,並迫不及待的走回家試衣試鞋。第二天,她在習慣停車的地方沒有看到自己的車子,她嚇得立即報警,警方也立即出動找尋失竊的汽車。但是過了一天,「尼珊」很不好意思地打電話給警察,說明她想起來她的汽車是日前逛街時,停在購物商場停車場。

警方一聽汽車找到,立即收工,但同時也寄上一張一百歐元的罰單,約合新台幣四千四百多元,理由是浪費警力。而「尼珊」以為在拍賣中撿到的便宜貨,可真是一點也不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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