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康:鄭筱萸為什麼非死不可

黃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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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3日訊】北京時間2007年7月10日上午,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原局長鄭筱萸被執行了死刑。這一天,非常的平靜,我走在大街小巷並沒有看到異樣的情況,人們都面無表情的在生活的重擔中煎熬著,似乎沒有人關心北京有一個高官的腦袋被懸之於國門,和網路上的熱鬧相比,我非常的詫異,隨便問了我身邊的幾個平時我都非常熟悉的人,大家對鄭筱萸是誰都不清楚。

說實話,就我個人看來,普通民眾對於鄭筱萸並不是怒不可遏,也不是主流媒體所說的非要食其肉、寢其皮不可。倒是《人民日報》、《新華網》這樣的喉舌,擺出的一副階級鬥爭的態度,讓我證明了廣大網友包括我自己曾經對此事論述的正確性。

鄭筱萸的貪污腐敗是讓人痛恨的,主流媒體的歇斯底里是讓人噁心的。很難想像,當年,中國駐南斯拉夫的大使館被美軍襲擊時,中國的主流媒體也沒有用這麼惡毒的話來攻擊給我們造成嚴重人道主義災難的罪犯。雖然,我們主流媒體一貫的嘴臉確實讓國人甚至全世界人民所厭惡,但是這一次,我認為他們噁心的過了火,甚至說他們有的話簡直不堪入耳。

或許,鄭筱萸直到死前都沒有想到對於他的死刑會來得如此之快並且果斷得異乎尋常。甚至鄭筱萸自己都在思考為什麼用傳統的非常手段來保存他這麼一條風燭殘年的老命是那麼的無能為力。而我們從媒體近乎發狂的叫囂中也聽到了來自高層的聲音。我承認,鄭筱萸的所作所為讓整個執政系統有苦難言,而現在他們只有牙齒掉了和血吞。他們恨鄭筱萸恨得牙癢癢也是很正常的。

我一直相信,不尋常的態度背後肯定有著不尋常的理由。這個世界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讓我們來分析分析為什麼這一次鄭筱萸非死不可,他的死到底會有什麼影響。

我相信,在體制不改、民主制度尚未健全的今天,鄭筱萸不會是最後一個貪官、前車之鑒。我們的官員要比我們這些小老百姓更為清楚,為什麼當一個貪官落馬後,我們的媒體總是說一樣的話?而對於鄭筱萸之死,他們說的是那樣的怒不可遏。

當鄭筱萸剛剛被判處死刑的那一天,就有有關評論員對此事發表評論,其中有一篇評論說得非常獨到、非常有見地,我和他甚至是不謀而合。這篇文章是《鄭筱萸案背後的黑色幽默》,其矛頭直指現行的制度。有這樣觀點的人我認為不只作者這麼一個。作者充分地論述了造成當今假藥氾濫的根本原因。

提到鄭筱萸,就不得不提到他搞的那一套GMP制度,中文學名是藥品生產品質管制規範。這個GMP制度是現今世界各國普遍採用的藥品生產管理方式。根據某些媒體的報導:“這套制度是鄭筱萸從美國引進的。”而且這套制度在美國運作得相當成功。而為什麼這一出美國的正劇到了中國來卻造成了中國藥品市場上假藥氾濫,給無數普通民眾造成深重災難的悲劇呢?為何兩者效果卻大不相同?

讓我們來看看美國是如何操作的。美國第一是要經過很長時間的專家審評機制,而且這個過程是透明的。據一些資料顯示,在美國一款新藥從研製到上市,其所經歷的審核就時間而言大致需要六年,而在中國,僅一年而已。我們的鄭筱萸就批了10,000多種新藥,很大一部分醫藥廠商就把假藥重新貼個商標,通過權錢交易的手段堂而皇之地就上市。另外消費者協會的作用很大,而中國這方面力度欠缺。有專家說:在日本,為了加強藥品管理,由厚生大臣任命517名專職和兼職醫藥學專家組成中央藥事委員會。他們負責研究討論藥事方面的重要問題,並向厚生省提出建議。藥務局及其所屬的各課嚴格按藥事法條文規定進行藥品品質管制工作。

在中國,目前的一切權力部門都是由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現在,看病難、藥價貴、假藥氾濫深深地傷害了普通民眾。由於大多數人對現行的制度缺乏瞭解,往往把矛頭直指黨中央和中央政府。而鄭筱萸的所作所為讓那些假藥販子成為合法的醫藥經營者。這就等於鄭筱萸把中央政府變成了製造假藥的罪魁禍首,把國家領導人變成了假藥販子的代言人。鄭筱萸把共產黨從上到下全部給賣了。同時,他的GMP制度徹底地否定了某些領導整天掛在嘴邊的中國基本國情,對於現行的制度以強烈的諷刺,這也難怪他非死不可。

我本以為這件事當局會低調處理,可是《人民日報》這樣的喉舌竟然在第一時間跳出來叫板。好吧,讓我們看看《人民日報》都說了些什麼。《人民日報》發表評論名字叫《鄭筱萸為害巨大依法當誅》,在文章最後的高潮部分說:要教育黨員幹部自覺遵守黨紀國法,嚴格執行廉潔從政的規定,自覺抵制權力、金錢、美色的誘惑。要加強反腐敗制度建設,用完善的制度管權、管錢、管人和管事,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讓腐敗分子失去生存的土壤。要強化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規範權力的運行。要嚴厲懲治腐敗,黨內決不允許有淩駕於法律之上的特殊黨員,決不允許腐敗分子有藏身之地。誰敢無視國法、胡作非為,必將受到黨紀國法的嚴懲。

我很難想像象這樣做人做事的基本道理作為我國最先進的人還須反復地教育,難怪象鄭筱萸這位復旦大學畢業的高才生把別國利國利民的制度變成禍國殃民的鬧劇,結果被判處死刑。甚至《新華網》上說:“擱到過去,上方的一聲令下,立馬推出午門,人頭落地,一點也不冤。更何況,被抓後還抄出了那麼多的“贓銀”,等於又可以殺一次了。”我真不知道我們某些喉舌是否認識羞恥二字,到目前為止,滿腦子還是封建專制、草菅人命的那一套。

鄭筱萸死了,是以貪污受賄的罪名給處決的,黨中央指著鄭筱萸的人頭告訴大家他才是賣假藥的。可是廣大人民群眾會買賬麼?我看不會,因為無論你《人民日報》怎麼叫囂也掩蓋不了這個事實,那就是鄭筱萸是被你們給選拔出來的。更何況這傢伙犯罪時間之長,作為紀律檢查部門竟然一點也沒有發現。看了鄭筱萸落馬的始末,看到那些控告鄭筱萸並且遭鄭筱萸報復的人其時間也不短,難道相關部門竟無動于衷達很長時間就沒有一定的責任麼?

在發達國家,如果政府內部出了這樣的事情,其整個政府系統都要引咎辭職、接受司法機關的調查的。當然了,我們考慮到我們的“基本國情”暫時認為還是與西方國家有一定的差距的。但是,作為黨政幹部選拔的組織部,還有紀檢部門,至少應該出來向人民道歉,說說自己為什麼所用非人和監察不力。另外,我認為非常有必要的是讓我們敬愛的胡總書記、溫總理立刻去那些被假藥坑害的受害者那裏給予他們衷心的慰問,並且告訴他們,做壞事的是鄭筱萸,澄清我們和鄭筱萸的關係,讓廣大民眾相信我們可不是賣假藥的頭兒。所以,鄭筱萸必須得死。

轉自《民主論壇》(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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