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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藥代謝再祭五臟廟 食在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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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3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洪素卿/特稿

從美國豬肉到台灣豬肉,不到一個月的時間,陸續被驗出含有瘦肉精,消費者心跳加速、膽顫心驚,不知問題豬肉是否已吃下肚!

其實,合法的瘦肉精藥品,並非各國都禁用,至少二十多個國家,允許養殖戶在限定範圍內使用合法瘦肉精。也因此,當驚傳美國豬肉含瘦肉精時,主管食品安全的衛生署官員才會急忙辯護,甚至說出每天吃四噸才會出問題的驚人之語。

此舉,站在食品安全的科學立場,並無不妥。畢竟先進國家不致忽視國民健康,放任有害健康的產品,戕害民眾身體。

但是,站在主管機關的立場,既然台灣法律明文禁用,再安全也不宜如此為之辯護。也因此,衛生署因失言被轟得滿頭包;而主管國產畜產安全的農委會,則不斷強調「去年10月就行文說是禁藥」,早已設立高標防火牆。

沒想到,事隔不久,國產豬肉也被驗出瘦肉精,令人訝異的是,農政單位近年在上游抽驗活體豬隻時,早就陸續發現不少養殖戶偷偷使用瘦肉精。

令人不解的是,農委會非但沒有函請衛生署繼續追查用藥農家的其他肉品去向,對於吃了瘦肉精的豬隻,只要等體內「禁藥」代謝完畢,也就能繼續出貨供應市場。

既然設了「禁藥」高標準,豈可等藥物代謝完畢就了事呢?農委會當初面對美國問題豬肉時,口口聲聲說是禁藥,不得進口,但面對國內違規業者,卻僅比照「不得檢出」藥物殘留的做法辦理,只要藥物週期過了後重驗過關,就可上市。

如果農政單位認為瘦肉精只要代謝完畢就安全無虞,當初又為何將此藥定為禁藥,讓我國養豬戶喪失跟國外豬農競爭的武器呢?另一方面,農政單位管制地下藥品無力,導致想用藥的豬農朝向非法途徑取得危險藥物,加上與食品主管機關又貌合神離,兩者各行其是,民眾想要吃得安全,看來似乎只能靠自己!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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