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盧健輝香港十日電)香港高等法院今天就拆除皇后碼頭的司法覆核作出裁決,判港府勝訴。致力捍衛皇后碼頭的本土行動成員何來及朱凱迪,對申請保留皇后碼頭的司法覆核被駁回感到失望。
香港高院今天作出長達二十頁的判決書,認為港府在決定清拆時,已使用酌情權,也考慮到皇后碼頭的歷史因素,並且不認為港府將法定古蹟的門檻訂得太高,因此判決提出司法覆核的本土行動敗訴。
法官指出,只要港府的決定合法,法庭就沒有權力作出干預。
本土行動方面表示,對敗訴感到失望,成員下午將開會,與律師商討是否上訴。
朱凱迪在高院門外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對判決感到失望,因為法官沒有採納他們的論點,在判決書中沒有就目前古物保育作出批評或改革。
他指出,判決書認同由前港府民政事務局局長,或現今的發展局局長,可以一個人決定是否清拆古物,這是不尊重古物古蹟辦事處的表現。
朱凱迪表示,將與律師商討是否提出上訴,今天下午四時會有結果,屆時再公開交待。
有五十多年歷史的皇后碼頭曾經是多位港督到香港履任,以及英女皇訪港時第一步踏足香港的地方,充滿殖民地色彩。
自一九六零年代起,香港不少社會運動,包括保釣運動等,也在皇后碼頭一帶舉行。保育人士指碼頭是戰後香港歷史發展的重要地標,清拆碼頭等於拆掉港人的回憶;也有輿論認為港府清拆碼頭,目的是要拆除殖民地時代的標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