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為人權而呼吁 控告深圳天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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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8日訊】深圳市委市政府李鴻忠書記夥同張思平副市長等人在利益的驅動下,凌駕於法律之上的特權,以權代法非法接受天俊公司毛俊華董事長好處費後,包庇天俊公司惡意欠薪我60萬元及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迫害深圳國企職工趙國(優秀員工、業務骨幹、深圳義工聯義工),依法申訴期間,深圳市委市政府李鴻忠書記夥同張思平副市長等人出示偽證,導致我在京維權被非法勞教一年,如此踐踏人權,充分體現了深圳市委市政府和邪深圳,權錢深圳,特區特權借刀殺人,暗箱操作世界之最的黑惡面!
2004年3月—5月份,我為國企天俊公司創下900萬元(已證實)租賃業績,按企業內部文件(深天俊會紀字[2004]6號)招調工,競爭上崗成為國企正式員工(見2004年6月25日招調工調令證明),我因舉報天俊公司毛俊華貪功為已有,弄虛作假的違法行為(毛俊華利用手中的職權操縱把我做的900萬元其中600多萬元篡改為公司副主辦冼鏡權)。7月19日,我遭到天俊公司以毛俊華董事長為首的等人打擊報復,迫害(見深天俊會紀字 [2004]12號證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嚴重侵犯了我的人身權利和合法權益。
為此趙國莉依據《憲法》第41條等之規定依法向深圳市委市政府等有關部門控告天俊公司打擊報復,貪污獎金等違法犯罪行為,且先後多次給予深圳市市委市政府、廣東省委、中央機關等多位領導寫信控告,可此案在深圳市委市政府李鴻忠書記夥同張思平副市長等人的以權壓法下,如石沉大海,我反映的實質問題沒得到解決!

2005年10月23日,我依法申訴到北京,親眼看到無數上訪人像乞丐似的慘狀,真不相信北京還有這樣的貧民窟,趙國莉的心萬分悲涼和沉痛!維權期間,依法取得了國家信訪局回執,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告之單,全國人大督辦回執,但由於深圳市委市政府李鴻忠書記夥同張思平副市長等人以權壓法下,保護傘包庇,國務院溫家寶總理的《信訪條例》到地方如一紙空文,得不到依法執行,我的案件沒有得到解決。

2006年1月26日下午4時,我在北京依法維權,被深圳市委市政府李鴻忠書記及天俊公司毛俊華董事長勾結朝陽區公安分局肖興國局長將我幫架回深圳(之前我在深圳市政府信訪辦填表20多次,要求主管國企副市長張思平接訪未果)。

此時,深圳市張思平副市長為掩蓋犯罪事實作秀率深圳市勞動局,國資委、投資控股,外貿集團等十幾名領導,名義上接訪了我,在會上證實了我做的900萬元的業績,並安排了深圳市市委信訪督查專員肖亞飛,副處長李先進等人包案處理我的案件,趙國莉的4點上訪訴求他親自記錄:一、依法恢復勞動關係;二、頒發先進工作者證書;三、要求立即補發拖欠、剋扣我年終獎業績提成等60萬元;四、依法追究公司領導弄虛作假的刑事責任。他答覆說:一、交給勞動局;二三、交企業處理;四、交檢察院等部門處理;張思平副市長等人為掩蓋犯罪事實,代表市勞動局給趙國莉5000元慰問金(深圳市委市政府弄虛作假以5000元慰問金給我解決了,慰問金並不是補發拖欠、剋扣我年終獎業績提成等60萬元,從而使我在北京維權期間被勞教),企業領導一紅包(回家後打開是1000元)事後被說成是2000元(從中貪污1000元),袒護企業領導弄虛作假,貪污的本事又一次得到了淋漓盡致的體現!

此後,深圳市委市政府李鴻忠書記夥同張思平副市長等人在利益的驅動下,接受該天俊公司毛俊華的好處費後,與天俊公司同流合污共同造假出偽證以趙國莉的案子圓滿解決(實際上根本沒解決)導致我在北京依法維權期間被深圳市委市政府李鴻忠書記,張思平副市長出示偽證並借刀殺人給予北京市勞教委好處費後,北京市勞教委在利益的驅動下充當劊子手以莫須有的罪名以莫須有的罪名枉法勞教我1年,在勞教期間受到深圳市委市政府李鴻忠夥同張思平等人為掩蓋犯罪事實,指示北京市勞教委對我實施殘無人道的迫害,我患先天性的腎上腺皮質增生疾病,須靠醋酸可的松片維持生命),不給我維持生命的藥片(醋酸可的松片)。

2006年4月 28日—2006年5月25日期間,因北京東城區看守所不給我維持生命續延的醋酸可的松片,使我免疫能力下降,患病不能進食,遭到慘無人道的48次鼻銹鋼針刺鼻迫害,九死一生,生命在陰陽間交錯,期間還給我戴腳鐐手銬,晚上再加重(40公斤)型的雙銬,睡覺不能直身,致使身體受到重大傷害。預審徐某為我作筆錄時說無辜的人怎麼像死刑犯一樣,又是腳鐐又是手銬的。如此踐踏人權這是他們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真實寫照。我為經申訴再次遭到深圳市委市政府李鴻忠書記、張思平副市長夥同天俊公司毛俊華董事長等人僱用黑社會成員的追殺,如此踐踏人權,已是他們以人為本的神聖職責,黨紀國法尊嚴何在? 2007年7月15日下午18時許,趙國莉去深圳市廣深賓館附近辦事時,途徑廣深賓館路口時,被騎著摩托車巡邏保安叫住,你是趙國莉吧,我以前是在天俊公司做保安的姓張兵,現已在深圳市公安局南湖派出所上班,期間該保安對她說,叫她等一下,他回去向派出所回報一下,再出來找她(天俊公司也在其附近,屬南湖派出所管轄),從而使趙國莉回深圳被深圳市政府及天俊公司發現!才發生下面兇殺!

2007年7月17日晚上凌晨許,深圳維權人趙國莉家被深圳市委李鴻忠書記夥同深圳天俊公司董事長毛俊華僱用黑社會成員將她家的防盜門撬開(門鎖未壞,可見其手段極為陰險)伺機將她殺害滅口,以達到保重自己的權位(因她撐握了他們打擊報復、迫害的證據),幸運的是她當天下午去親戚家用做客去了,晚上未回,才勉於一劫!

他們的陰謀未及時得逞,遂即將其她案件中的主要原始證據及於2007年3月在西單商場購買的價值2000元的日本生產的冰士照相機一部及99年結婚時購買的戒指一枚價值2800元(99年價格)盜走及將家中財產給予損毀(氧吧、空調、電視機等)直接損失達2萬多元。更有甚者還在她日用食品及日用品中投入不明液體以毒死她!

第2天當她回家時,細心她發現家中東西被人動過,才沒有去吃存放在家中的食品,為此,她及時向深圳市公安局羅崗派出所報案,該派出所接到報警後於30分後才來到現場(派出所離現場只有1000米許),期間不對現場拍照及勘察及對食品帶走化驗,趙國莉多次要求公安機關對動過的東西提取指紋,該所崔民警說我們奉上級命令,不能對其場拍照及勘察及對食品帶走化驗,從而印證此案背後有嚴重的政治色彩和腐敗行為,反而為袒護故意殺人兇手及幕後指示者,敷衍了事走走過場對報案人趙國莉作了一份簡單的筆錄,並給了一張報案回執,以此案須7天後是否立案再另行通知她,警匪、官匪一家名不虛傳!

此案從案發至現在已有15天有餘了,仍未立案,趙國莉多次打電話給羅崗派出所,該所以此案崔民警不在,我們管不了,從而得出本案背後是在深圳市委市政府李鴻忠、張思平副市長等人的操縱。
   
懇請國際社會強烈譴責中共邪黨慘無人道的暴行,將此轉至人權組織及抵制奧運會團體,為中共踐踏人權提供見證!歡迎轉載!(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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