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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狗宰來全家吃 老翁遭罰五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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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市二十一日電)台南市一名七十多歲的蘇姓老翁,因在家裏宰殺自己飼養的狗隻,並烹煮供全家食用,經民眾向派出所檢舉,台南市動物防疫所前往調查屬實,依動物保護法開出新台幣五萬元罰單。

台南市動物防疫所於八月十六日接獲派出所通知,有民眾檢舉宰殺犬隻行為。經派員前往調查後,蘇姓老翁坦承因飼養的犬隻發情,在不堪噪音情形下動起殺機,犬隻宰殺後烹煮供全家人食用,狗骨頭、皮毛、內臟等廢棄物則丟棄於中華東路一段附近的環保箱。

動物防疫所所長李朝全表示,念在蘇姓老翁年事已高,又是初犯,接受調查時相當配合並有悔意,因此以動物保護法最低處罰五萬元以示警惕。他說,宰殺犬隻、食用狗肉最高可處二十五萬元罰鍰,拒不改善者還可連續處罰,民眾不要以身試法,也歡迎民眾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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