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后之爭 民間誓保

港府清拆 未披露軍用碼頭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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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9日訊】(編者註﹕本文是發表在剛剛出版的《新紀元周刊》第三十一期焦點新聞,講述在今年八月初發生的香港市民在政府強力清場前誓保皇后碼頭的連串風波,本文將討論政府和市民發生衝突的原因,以及民間保護皇后碼頭運動引申的意義。)

皇后之爭 民間誓保 港府清拆 未披露軍用碼頭實情

文 ◎ 吳雪兒 圖 ◎ 吳璉宥、潘璟橋

七月三十日晚上,大批群眾聚集在香港皇后碼頭,他們和過去三個多月努力守衛皇后碼頭的保育人士都相信,香港政府會在通告期限一到便立即進行清場行動……

午夜過後,警方蹤影卻沒有出現,現場民眾載歌載舞,皇后碼頭最後一夜就在一片嘉年華的氣氛中度過。結果警方在限期過後十一個小時才採取清場行動,雖然香港一班保育人士經過多番努力仍然避免不了最後被清場的命運,但出乎意外的十一個小時延期見證了他們保衛皇后的心願。

皇后碼頭的前身是皇后像停泊處(Queen’s Statue Wharf),為一個以木頭搭成的簡單停泊位,約於二十世紀初落成。停泊處因處於皇后像廣場之前而得名,因此其「皇后」其實是指維多利亞女王。在殖民地時代的皇后碼頭專供香港總督及英國主要官員往返香港時使用,並同時在此舉行歡迎或送別儀式。

到二○○○年,由於中環填海計畫,香港政府原決定於二○○六年十一月新中環碼頭啟用後與天星碼頭一起清拆,但皇后碼頭的清拆限期比天星碼頭長。香港民間團體包括「本土行動」及「文化傳承監察」反對政府清拆的決定。

今年五月,規劃署發表中環新海濱城市設計研究,提出四個重置皇后碼頭的方案。五月十二日,古物古蹟諮詢委員會將皇后碼頭列為香港一級歷史建築。本土行動成員亦隨即開始露宿皇后碼頭,誓保皇后。



清場前數小時,經過一晚的守候,卻未見警方的蹤影,大部份保育碼頭人士都在疲憊中睡過去了。

政府方案誤導市民

政府建議的四個重置方案遭到民間團體的批評,指政府提出的四個方案全部都是要首先拆掉皇后碼頭有誤導市民之嫌,民間一批專業人士特別就政府提出要清拆皇后碼頭的技術性理由進行了專業評估。

評估結果指出,政府提出要清拆皇后碼頭的的三個原因當中,只有一個是有實質技術性困難。不過,所提到的技術性困難可以通過建造人工湖將問題解決,即皇后碼頭在技術上是可以原址保留而不阻礙中環填海工程進行。

二○○六年六月十五日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表決同意撥款五千萬遷拆皇后碼頭。民間團體批評特首曾蔭權寧願花時間去遊說議員就撥款投贊成票、也不花時間去了解民間提原址保留皇后碼頭的專業評估報告。他們又質疑政府有違一貫做法,在皇后碼頭被評為一級歷史建築後,未有按常規申請將皇后碼頭列作法定古蹟(一經列為法定古蹟後,皇后碼頭可以原址保留)。

倡全世界公開召標

文化傳承監察建議政府以兩個月為限,就原址保留皇后碼頭涉及的技術困難公開招標,讓全港以至全世界的工程顧問公司共同為保護香港歷史出謀獻策。

保育碼頭人士擔心一旦政府開始清拆皇后碼頭,涉及到將石屎建築切割,而現時仍未有技術能完好無缺地重新組合石屎建築部份,加上重置的選址並非原址,皇后碼頭有可能因此失去其一級歷史建築的資格。另外,政府到目前為止仍未定出重置時間表,很可能變成了無了期的等待。

二○○七年七月二十七日三名保育碼頭人士,宣布由當日下午四時半開始,進行無限期靜坐絕食至政府承諾原址保留皇后碼頭為止。

發展局稱,延遲移交皇后碼頭用地,會使中環填海計畫第三期工程停頓,可能導致每日達數十萬元的索償。不過保育人士指政府沒有必要花費五千萬元公帑拆卸皇后碼頭,以及巨額費用,而可單用一至二千萬元為皇后碼頭進行承托工程。而承托工程亦不妨礙中環填海工程,無需停止填海工程,所以並不存在賠償的問題。



在皇后碼頭清場前的周末,在碼頭舉行了兩場的討論,當天天氣炎熱,碼頭氣氛也熱鬧非常。現場的本土行動成員每個人頭上都帶著類似皇冠的頭飾,問了其中一位保育人士何來(左一)為何每人頭上都戴「皇冠」,她說:「我們每個人都是皇后!」

司法覆核 七日聆訊

在政府清場行動前一天,即七月三十一日,香港高等法院接納本土行動成員何來和朱凱迪要求阻止政府清拆皇后碼頭的司法覆核申請,法官林文瀚指申請當中兩個理據有法律爭議性故接納司法覆核申請,並排期至二○○七年八月七日開審。

二○○七年七月三十日下午,地政總署派員到皇后碼頭的欄杆貼出告示,指在碼頭露宿的示威者是違例占用政府土地,要求他們在八月一日凌晨前離開。

不過政府以及警方沒有在凌晨零時作清場的行動,而是在八月一日早上十一時開始在地上清場。過程中,保育碼頭人士沒有做出反抗,但盡量堅持留守在原地,保衛碼頭到最後一刻。一個多小時後,地面的清場行動完成。下午三時許,警方開始對碼頭上蓋進行清場至晚上八時四十五分。



七月二十九日,本土行動的成員在碼頭進行了一場「祭天地化戾氣儀式」,據主持儀式的成員表示,他們已用盡一切方法爭取原址保留皇后碼頭,卻沒有得到政府的任何回應,最後他們決定以敬天儀式將他們的心願告知蒼天,過程中他們請教了一些長輩關於相關儀式的程序和意義,代表著年青和年長兩代人在傳統文化上的承傳。



皇后最後一夜,大批民眾前來聲援,當晚警方未有採取行動。翌日上午十一時,港府出動三百多名機動部隊警員將二十多名保衛碼頭人士抬走,行動到晚上八點四十五分結束。

軍用碼頭交待不清

今次民間團體爭取保衛皇后碼頭因為碼頭是港英時代一個有象徵性的地標,代表香港歷史的重要一環,而且皇后碼頭也是中環原有城市規劃中關鍵建築物。不過,在爭取過程中,民間團體意外地發現特區政府未有向香港市民清楚交待將會在中環興建的解放軍碼頭,而到目前為止政府所發表的有關解放軍碼頭的文宣,與民間團體從政府文件中所得知的情況有出入。



上圖:警方清場時,有數名貌似中共官員的人在皇后碼頭附近監視,並有一名總督察(右一)趨前向他們「匯報」清場情況。下圖:已故皇妃戴安娜於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一日訪港也是從皇后碼頭登岸。

朱凱迪在其發表的〈皇后戰訊〉(以下簡稱〈戰訊〉)七月十七日內容中指出:「政府將維港填平然後將土地拍賣,基本上是另一種將公共資產私有化的過程。因此,最需要討論的是應否將新填地私有化,以至私有化的程度。可惜,政府完全不容許市民討論這個關鍵部份,而是利用所謂諮詢來解決清拆皇后碼頭的政治危機……政府用一大堆空泛和正面詞彙掩蓋的除了『公共資產私有化』外,還包括『公共資產軍事化』。在新海濱城市設計諮詢文件的所有設計圖中,我們都看不見長一百五十米的解放軍軍艦碼頭的蹤影。」

〈戰訊〉內提到政府於二○○四年四月公布的〈引用終審法院訂立的「凌駕性公眾需要」測試準則檢討中區填海第三期工程〉,對解放軍碼頭「最詳盡」的描述(見註一),文宣中提到「議定的解放軍碼頭是根據一項規劃意向而設計的,構思是把擬建的軍事碼頭與中環及灣仔填海區的海濱長廊,在景觀上融為一體。當碼頭不是作軍事用途時,可讓市民進入其範圍。」

不過,本土行動成員在房屋局二○○四年給蔡素玉議員的文件中,無意中發現了政府工程顧問公司繪於二○○二年年底的解放軍碼頭設計圖:

按設計圖,解放軍碼頭的主要設計「特色」包括:

●兩重圍欄,裏面一層高三米,那一段海濱將成為禁區;

●多部閉路攝影機組成的監視網絡﹝CCTV monitors and camera controls shall be provided to both the PLA Berth Office Building and Central Barracks﹞;

●一條由碼頭通向解放軍總部的「限制軍事通道」﹝restricted military access﹞,有可能將海濱切開。



解放軍碼頭側面圖,可見除了第一重圍欄(高二點九米)外,在緊急車輛通道EVA外還有一道圍欄,高度及規格不明。



解放軍碼頭平面圖,可見有圍欄包裹整個一百五十米乘二十米的碼頭,碼頭亦有一條「限制軍事通道」﹝restricted military access﹞通向添馬艦總部。至於限制到何種程度,沒有人知道。

朱凱迪在〈戰訊〉寫著:「如果政府真的按設計圖來興建碼頭,那麼我們將來的新海濱將不會是一個自由和開放的空間,而是一個高度設防、高度監視的軍事地帶。政府自二○○二年出版的所有公眾設計圖,都是騙人的大謊話。」

他並提出了兩點疑問:

一、二○○二年已經做好了解放軍碼頭的設計,為何政府在之後印製的宣傳圖中,繼續欺騙市民?

二、為何中環海濱的城市設計諮詢裏,沒有問香港人希不希望有一個布滿閉路電視和三米圍欄的軍用碼頭在城市中心?為何香港人連決定自己的新海濱做什麼的權力也沒有?這樣也算還港於民嗎?

輿論先行事前抹黑

清場前幾天,朱凱迪在獨立媒體網站發表七月廿六日〈皇后戰訊〉,內容指出英文《南華早報》一篇題為「Activists warned against violence」的報導有抹黑之嫌:

「抹黑的恐怖之處在於,抹黑之處隱藏在文字中總是顯得順理成章,activist = 激進 = 衝動 = 會打人,而被襲擊的『自然是』與activist『對立的』 = 警察 = 官員。但,如果大家來過碼頭觀察幾小時﹝有經驗者﹞,就會知道事實剛好相反。最擔心人身安全的,是在碼頭廿四小時留守的抗爭者。這三個月來,我們坦蕩蕩地面對市民﹝支持的和反對的﹞,坐在簽名檯前的鴻姐和其他人,每天不知被辱罵多少次。有人在凌晨四點鐘到碼頭搗亂,有人光天化日撕毀市民簽名的大布並打傷本土行動的成員。在碼頭值班的人,夜夜提心吊膽,不得安眠,害怕不知名的人上前襲擊。」

朱凱迪繼續提出更多又提到更多本土行動成員留守皇后期間遇到的騷擾:

「警察有捉賊保護市民財產的一面,也有赤裸地作為政府的政治工具的一面……在皇后碼頭的人,日以繼夜受便衣警察監視,昨天我才認出一名隸屬港島總區重案組的警員;陳景輝(其中一位絕食者)前幾天亦忍不住問幾個『可疑人』是否警員,其中一人答道:『你估下囉。』此外,軍裝警察每兩小時到碼頭點一次人數,人少的時候就向老弱的成員「出口術」挑釁。部份參與保衛碼頭的朋友,最近一個月先後因和平示威反對公屋廢法,被跟蹤、﹝在商場內當眾以非法集結罪名﹞被拘捕、有的正被起訴『襲警罪』。我們有重要事情都不敢在電話、電郵、甚至MSN裏說,因為所有通訊都有被監視和截聽的可能。」

如果說二○○三年七一遊行的和平抗爭讓香港在國際社會上一舉成名成了「示威之都」,今次皇后碼頭的爭取期間之理性與清場過程中之和平,反映出香港人在回歸後面對中共政權的不斷抗爭中,漸漸走出了一條成熟公民社會的路。

【註釋】
註1:

以下內容摘錄自〈皇后戰訊七月十七日〉:

政府在二○○四年四月公布的〈引用終審法院訂立的「凌駕性公眾需要」測試準則檢討中區填海第三期工程〉,有政府對解放軍碼頭「最詳盡」的描述。茲引如下:

「2.9 解放軍碼頭──

2.9.1《一九九四年中英防衛用地協議》規定:「在中環及灣仔填海計畫藍圖中, 香港政府將於威爾斯親王軍營附近預留一百五十米的最後永久海傍,供一九九七年後興建軍事碼頭之用。」

2.9.2 與解放軍磋商後,他們表示碼頭必須建於中環軍營前面。除了一百五十米長的碼頭之外,還需要在碼頭兩端預留兩條各七十五米長而直的進出口航道,以便必要的軍艦在靠泊時可以安全操作。議定的解放軍碼頭是根據一項規劃意向而設計的,構思是把擬建的軍事碼頭與中環及灣仔填海區的海濱長廊,在景觀上融為一體。當碼頭不是作軍事用途時,可讓市民進入其範圍。

2.9.3 由於中區填海第三期工程是中區填海計畫的最後一期工程,完工後的海岸線將會是永久的海岸線,政府必須履行上述的規定,而沒有其他選擇。中環軍營前面的海岸線西面以九號及十號碼頭為界,東面受冷卻用水抽水站所限﹝附錄2.11﹞,亦不能再向南移或移往內陸,否則不能滿足上述的停泊要求。因此,要符合上述協議所訂的碼頭海岸線長度,現有的安排已是最小的填海範圍。」

查規劃署中區﹝擴展部份﹞的分區計畫大綱圖﹝S/H24/6﹞,亦提到解放軍碼頭:

「現時的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大廈及其鄰近地區,已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軍事用地』地帶。這幅土地現時是解放軍駐港總部的所在地,其北面建有一個長一百五十米的碼頭,預留作軍事用途。為方便解放軍車輛來往碼頭與解放軍駐港總部之間,該處會設有訊號燈,在解放軍車輛經過時指示在P2路的其他車輛停止行駛。在海濱長廊內亦會闢設特別行人系統,以劃定解放軍車輛通道,並同時讓行人暢通無阻地經過,當局會在稍後階段就解放軍使用通道的情況設計一套行人安全系統。」﹝城市規劃委員會 二○○二年十二月﹞(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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