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 : 我被「囚禁」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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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日訊】2007年3月11日上午,我買了晚上8:20揚州-北京的火車票,準備到北京上訪。我這次去北京上訪主要是兩件事:一是我所在的單位--江都市公安局龍川中心派出所自我2003年由江都鎮綜合治理辦公室安排過去上班後,一直到現在整整四年都沒有加過工資,多少次反映都說在研究,研究了幾年也沒有一個答覆。二是關於去年9月30日我曾到中紀委上訪的事,反映江都市交警大隊長期違抗中央規定,不施行罰繳分離,當時中紀委的接待同志說會轉給江蘇省紀委,到時會給我一個答覆,但近半年過去了也沒有音訊。由於當時還早,我就到到揚州城裡的古玩市場去買幾支毛筆給女兒練字,那裏有個賣毛筆的人曾上過揚州電視台,做的毛筆很好。買完毛筆後,剛出古玩市場的西門,就有個小伙子攔住了我,讓我等一下。正疑惑間,他指了指我後面的人,我掉過頭一看,原來是我們單位的一位民警,曾做過一個鎮的派出所所長,我們都叫他王所長,和我關係也不錯。這時我才知道是來截訪的,以前也有過,不過都是本單位裡的人,這一次是我不認識的人,我倒有點意外。王所長跟我說,早上他還在鍛練身體,就被電話通知到揚州來找我,連鞋子都沒來得及換,說是因為在所裡他和我關係不錯,並且一再向我打招呼,說他其實根本不想來。我一看說正好有人要去北京,就給那人用他穿的果然是在家鍛練的衣服,我說沒關係,誰來我都會跟他回去的,我上北京上訪也是為了解決問題。他又問我是不是真的要去北京,我拿出剛買的車票,他拿過去看了以後,就打了一個電話,後來對我說,就不退了,正好有人要去北京,將車票給那個人用,到時車票錢還給我,。於是,我就和他們五個人分乘兩輛車一起回到了江都。一輛是蘇oko998,一輛是蘇ks0315。

到了江都已是中午,車子直接到了鎮政府,我們教導員在等著。在信訪辦等了好長時間後,教導員帶著我們一起到江都體育場西門對面的一家飯店吃飯。吃飯前,又來了一個人,說做個材料,後來我才知道他們是江都市公安局治安大隊二中隊的民警,其中一人是教導員。做完後,他們讓我簽字,我說事情沒有解決前我不可能簽字的。二中隊的教導員又去找我們所裡的教導員,我知道他是想讓他勸我,但是我也知道我們教導員知道我的脾氣。果然,他們沒再強求,於是八個人一起吃了午飯。吃過以後出來,二中隊的人就先走了,我們教導員說馬上帶我去到鎮政府談,當時已是下午2點多鐘了。

教導員讓王所長和司機將說送到鎮政府,後來路上又說是去運成飯店南二樓。幾分鐘後,他們將我帶到了運成飯店,到了二樓東面門朝南的第二個房間,裡面坐了許多人,我只認識一個人就是原江都鎮(現改名為仙女鎮)綜合治理辦公室主任張明安同志,跟他打了個招呼,他沒理我。王所長跟我說:「那我就先走了」,我說好的。他們走後,只見房間裡的一個半禿老頭說:「先把他送到隔壁房間」,於是我被人帶到了最東面一個房間。這裡被隔成兩間,中間的門沒有,裡面有兩個人看著我,他們讓我到裡面,裡面有兩張床,一張東西向靠北牆,另一張南北向靠西牆。我就坐在了南北向的床上。有兩個穿便裝的男子,一個人坐在裡面的門口,一個坐在外面的房間裡。我知道我又被非法拘禁了,2003年我也曾因準備到北京上訪被張明安等人帶到江都市張綱鎮的一個叫「小小旅社」的私人旅館關了5天,也是在北京「兩會」期間。當時,他們每天有十二個人分三班24小時輪流陪我聊天打牌看電視。事後,他們終於將我安排到當時的江都鎮城南派出所上班,但至今工資一直未曾加過。而今天這裡除了兩張床,什麼也沒有。我點了一根香煙在抽,不一會兒,進來三個人,其中一個矮胖子拿著一張紙坐在了東西向的床上,對我說:「王文龍,現在向你宣讀市政府的文件。」我說:「你們是什麼人,先告訴我你們的單位、姓名。」旁邊一個說讀完了告訴你,我不同意思,在爭吵中,那個胖子讀了起來,我只聽到什麼對我「進行三個講清楚學習班」,其餘什麼也沒有聽到。讀完後,那三個人就走了,單位姓名也沒有說。又過了一會兒,三人又進來,要我交出手機、汽車鑰匙和圓珠筆。幾分鐘後,三個人再次進來,要我交出打火機,我說「你們先把收條打給我。」剛才說讀完告訴我單位姓名的那個高個中年男子說打火機給他們後,他們到那邊打個收條給我。可打火機交給他們後,就再也沒有見到過他們。

到了晚上,吃完送來的快餐,我對看守我的三個人中的那個高個子(後來知道每班有三個人,兩個是保安,一個是民警)說:「請你轉告一下,第一弄台電視機,第二我要抽煙,第三將收條打給我。否則,每過十分鐘我就喊救命。」高個子就出去請示了,過了一會兒進來告訴我,香煙可以讓保安為我出去買,電視機現在晚了,弄不到了,收條明天上班後打給我,並且他還問我收條給我後,還不還給他們了,我說就是手機等東西不要了,我那個打火機還是二三百塊錢買的,我也不會將收條還給他們。三個要求只答應了一個,我自然有理由大叫救命了。高個子見我每過十分鐘就叫,於是告訴我他和我的一個同學是朋友,說給他個面子,喊「救命」的間隔時間稍微長一點,我就答應了每過十五分鐘鹹一次。到了十一點多,累了,我睡覺了。

第二天醒來,已是六點多鐘了。看守的三個人我不認識,洗完臉後,我就又站在了關著的窗戶前喊了起來,剛叫了一聲,一個戴眼鏡的衝我嚷起來:「我們一夜還沒有睡,你喊什麼東西啊,再喊你今晚就別想睡覺。」我說:「你敢嗎?你不睡那是你的職責。」眼鏡沒有再說什麼,於是我就每隔十五分鐘喊三聲。吃過早飯,我繼續喊。不知什麼時候,透過窗戶,我看到樓下來了一輛110警車,過了一會兒,敲門進來兩個警察,其中一人是城區仙女廟派出所副所長,我們認識。他一見到我就說:「王文龍啊,原來是你在喊啊。」和看守我的人打完招呼就走了。八點鐘,看守我的三個人被另外三人換了。我一看,保安還是昨晚的那兩個,民警換了。我就和這個民警說了昨晚的事,讓他將我的意思向相關領導請示。他請示後告訴我電視機不可能有,收條也不打。於是,我又開始每隔十五分鐘喊三聲「救命」。他們說,你喊也沒有用的,110也不會再來了。果然,在2007年3月12日,這一個白天,我不停地喊,雖然見到樓下不時有群眾朝我住的房間張望、議論,但再也沒有110民警來過一次。到了晚上,來了四個治安大隊的民警(有幾個是昨天中午一起吃飯的),連同看守我的三個人,把我架上一輛麵包車,我笑著說我不會跑的,但他們還是架著我,到了樓下,我才知道外面已經下雨了。七個人連同一個司機將我帶到江都市委黨校院子裡的最後一排樓房前下了車。從運城飯店到黨校有兩三公里的路程,可以有三條路,最近的一條經過我家樓下,稍遠一點的經過江都市裡最繁華的路段,最遠的從豪華的市政府門前經過,但沒有什麼人,他們選擇的就是最遠的這條路。下了車後,其中一個人說這裡人多,就不架著你的胳膊了,但你要老實點。我這時才知道這裡樓上是黨校學生的宿舍,當時正有不少學生進進出出,也見到不少像領導模樣的人在等著我的到來,其中還有一個是我高中的同學,現在某鄉鎮是司法助理,我只和他相對一笑,就被一個人領著到了第一層最東面朝南的房間裡,房號是101。進入裡面一看,四周是用厚厚的黑色海綿包著的,沒有窗戶,左上角有閉路電視探頭,中間有個喇叭,四張螢光燈,照得如同白晝。左下靠牆放了一張床,床上有張席夢思,一條薄被,其它什麼也沒有了。北面的牆上有幾道不規則的縫,後來才知道放下來就拼成一張床(構思確實很巧妙,在我住進來的第三天還有紀委的人來拍照,說是儀征市要學習我們這裡的做法),也知道了這是對幹部進行「雙規」的地方。我就在這「雙規」的地方住了下來,依然是每八小時有三個人沒日沒夜地坐在我的房間裡看守著我,對面房間裡還有領導通過閉路電視監視著我,所以房間裡的四張燈一天24小時地開著。每天早上是稀飯,中午和晚上是盒飯。次日剛起床,就聽見隔壁有人在大喊:「小狗日的,你不要跑,你以為脫了狗皮老子就不認得你了嗎?老子舉報偷稅漏稅犯法啊,你們這樣對我非法拘禁,老子出去告你們。」後來我才知道隔壁關的是宜陵鎮的老上訪戶楊子龍(音)。就這樣,我在這裡又被關了七天。

3月16日,在有關人員的指示下,看守我的人員全部撤出房間,從外面將門反扣,只通過閉路電視監視我的一舉一動。由於從來沒有過這樣的經歷,在門被關上的那一刻,我內心充滿了恐懼,感覺已經到了死亡的邊緣。我不斷請求看守的民警找領導來談,並表示不再上訪了,但他們不予理睬。一遍一遍控制情緒無效的情況下,我將床和上面的席夢思分開,抵住了門,並試圖將探頭遮住,但沒有成功。外面的人不斷敲門,我沒有理睬。後來,外面的三個人強行將門衝開。在修好門後,他們將床拿走了,只留下了席夢思,並且告訴我,再這樣,連席夢思也拿走,讓我睡在水泥地上。從這一天開始,每天晚上就換成了一兩稀飯,由看守人員放進來,吃完再叫門讓他們拿出去。從這一天開始,我也就只有在上廁所的時候,才能敲門,讓看守人員放我出去方便。從這一天開始,我就真正見不到外面的世界了,連囚犯放風的時間也沒有了。只在一次小便的時候,聽到一個領導囑咐手下:要注意他們,只要不致死致殘就行了。由於下午5點多一點就吃晚飯了,不到晚上9點,一兩稀飯就消化掉了,肚子餓得咕咕叫也沒有人理你,夜裡十二點換班的看守卻都有夜餐。至4月4日出來,我總共廋了12斤,見到的人都說我廋了許多。

第九天(3月19日),信訪局的徐小龍(音)(女)副局長來到我的房間,說要來給我上課,上午向我讀了部份國家的信訪條例,下午讀了部份江蘇省的信訪條例。我問他我上訪犯了條例上的哪一條,她說我是無理上訪,我說我進派出所四年,一分錢工資沒有增加過,我要求漲工資,是無理要求嗎?找上面的領導,他們說研究研究,研究了三年多也沒有一個結果,你覺得正常嗎?江都市公安局幾百個保安多年來一直沒有繳養老、醫療等保險,但我在局裡的一份上報材料中卻發現「都繳了」,這正常嗎?交警大隊長期對抗中央規定,不實行罰繳分離,這正常嗎?你覺得我的這些上訪理由無理嗎?她無話可說,只是說:「我們是上面要求來給你上課的,你的要求可以學習完了和他們協商解決。」我說就這些腐敗的領導,要解決他們早就解決了,他們違法亂紀,不顧我的死活,現在反而又把我非法拘禁在這裡,我出去以後,知道是哪個干的,肯定不會放過他。她說我越級上訪是違法的,我就問她:信訪條例中哪一條說越級上訪是違法的?既然是違法的,那麼為什麼中央還設那些信訪機構,我去反映問題為什麼還有人接待。她同樣無話可說。她告訴我說這一次是省裡的部署,不是市裡某個領導的意思,我當然不信。

第十天(3月20日)來了一個司法局的小姑娘給我上課,我沒有和她囉嗦什麼。第十一天來了一個法院的中年婦女,自稱王院長,她告訴我這不屬於非法拘禁。我說我也學的是法律專業,看來不是你們給我上課,而是我要給你們上課。第十二、三天,來了一個公安局的男子,年齡和我差不多,他說知道我,但我不認識他,給我上了兩堂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課,並說以後還有機會見面的。第十三天凌晨3:30左右,被隔壁的一陣打砸和叫罵聲驚醒,只聽見隔壁在大聲叫罵:「你們這些狗日的,早晚一兩粥,中午二兩飯,你們想把我餓死啊,」並且伴隨著一些打砸聲。在這期間,有一名看守有時會進來和我聊天,告訴我只是他的言論,不代表政府,他說儀征有個上訪的人被關了六個月,出來以後變成了精神病,跟政府斗的人,沒有好下場的。像你隔壁的楊子龍,以前就被送到過精神病院,後來,他到鎮江找了個醫院做鑑定,說是沒有精神病,還要告我們。這一次如果不老實,還要把他送過去。

從第十六天(3月26日)開始,專門針對我的工作組開始正式對我工作了。成員是江都市公安局「610」辦公室副主任王建國、刑警大隊副大隊長嵇桂明和隊員左岑。在這以後的十天裡,王建國和我交流了許多許多。首先,他說我向中紀委等各級部門反映江都交警罰繳不分離,是有我工資要求達不到的原因,不是純粹為國為民之心,我承認有這個因素。其次,他告訴我交警罰繳分不分並不重要,這是因為國家政策的原因,每年國家都規定各地方上繳財政的數目,餘下來的才是各個地方的收入,能保證發完工資的都已經算不錯了,其餘的各項開支只能靠各地方各顯神通了,全國只有少數城市能自給自足。你就是反映上去也沒有用的,上面也知道這樣情況。他說我的行為不像過了而立之年的人所為,像現在網上的許多年青的「憤青」,沒有認識到社會的複雜性,沒有看到許多現象後的本質。由於我到處寄信,這種行為給江都在全國的形象造成了很壞的影響,讓江都市委書記倪世俊被上面的領導一頓臭罵,讓江都市公安局被省公安廳一頓狠批。總而言之,讓江都市的形象遭到了破壞,讓某些領導丟了臉。這純粹是拿雞蛋碰石頭。最後,我覺得他說的最重要的一句話,對我而言,觸動很深,就是:「魯迅活到現在,就這樣的社會現實,他要麼閉嘴,要麼去蹲監獄」。這句話,對我的觸動是非常大的。面對當時我的處境,我相信他的話,這可能是他五十多年生活得出的真知灼見;但就我見到的社會現實,我還是很疑惑,國家的法治建設正不斷完善,懲腐力度正不斷加大,怎麼可能任這些蛀蟲胡作非為。在當時的情況下,他們每天要求我寫一篇感受,說等從中看出我思想認識確實提高後,就放我回去。由於沒有過這樣的經歷,加上家裏人都不知道我這麼多天我人究竟在哪裏,我按他們的指示一步一步寫了感受直到最後的辭職報告。在這樣的過程中,我越來越覺得自己的軟弱,甚至覺得如果在戰爭年代,自己肯定會是個叛徒。往日的正直、不畏強暴,是不是都是一種虛幻,一種自欺欺人。最後的結果是他們認為我不適合再在公安部門工作,我「自願」辭去現在龍川中心派出所的工作,補償我一萬元錢,讓我自謀出路,但政府會在政策允許的情況下給予我扶持和幫助。還有人對我說,出去之後,不要再上訪了,反正你的家還在江都。言下之意,不言自明。其實,我知道:威脅,本身就是害怕。

於是,在我被關了25天後的2007年4月4日下午,在請示了江都市常務副市長張永庭和仙女鎮王華榮書記,在由江都市信訪局王義兵(音)、副局長徐小龍(音)、江都市仙女鎮王洪林副鎮長、司法科、政法委相關領導和工作組成員構成的領導小組開會並錄音錄像後,我終於可以出去了。他們讓我在一張《代為保存》上簽字後,將手機、鑰匙、打火機等物品還給了我,但直到所有的事結束,他們沒有留任何一份書面材料給我。王局長還說:「我們把你弄來學習,省裡是有文件的,這個你不要懷疑,但這個文件要有相當級別的人才能見到。我們還是很人道的,在清明的前一天放你回去。」最後還有一道程序,就是必須要我妻子將我領回去,聽一位工作人員說這是上面的要求。通知妻子到場後,妻子不肯簽字。她氣憤地質問他們:當初你們抓他的時候,怎麼不通知我。後來,在我的勸下,她簽字後,我們一起回了家。最終,我的那張揚州-北京的火車票錢也沒有還給我。

到家後,才從妻子口中知道,在我被抓走後,有一天一名男子用江都市公安局門口的公用電話打給她,說我去「學習」了,但對方不敢透露姓名單位。我妻子立即打110報警稱我被綁架了,我所在的龍川派出所接到110指令後趕到我家,才知道是關於我的事,那個出警民警將隨來的保安臭罵了一頓。後來,我老家的殘疾母親和幾個親戚去市政府、鎮政府找相關領導,居然有兩天他們都沒有敢去上班,派大批警察保安將我的家人圍在中間。更有甚者,一次我母親一個人在的時候,他們讓四五個人把我母親抬起來,準備弄到停在一旁的麵包車上,不知想弄到哪裏去,還好我妻子帶親戚及時趕到。最後,王華榮書記答應等我出來後,就增加我的工資。妻子在與他們交涉的過程中,用錄音筆記下了相關人員的談話內容。妻子得知他們居然逼我辭職,氣憤不已:「本來只是為了加工資,現在不但被他們無緣無故地關了二十多天,還丟了工作,這不是硬逼著你再去上訪嗎?」

2007年4月29日,在我表示如果這個月底一萬元錢還不兌現,我就不要的情況下,4月30日下午,這一萬元錢終於到手了。我將用這一萬元錢作郵費,將此信和上封信寄到全國的每一個城市的相關部門和新聞媒體。現在,我已不願再看今日說法,不願看那些體現所謂正義和公平的影視劇,不願看一些人模人樣的領導在媒體大談法治社會要如何如何。

以上所述,均為平鋪直敘,未帶個人感情色彩。如有疑問,請致電13338148998,不過,提醒各位,電話可能已被竊聽。
                                             
附一些部門電話(區號:0514)

江都市公安局
東方紅路48號
郵編:225200
總機…………………………86559499
辦公室………………………86553910
總值班室……………………86552903
紀檢委………………………86862374

江都市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
東方紅東路8號
郵編:225200
一中隊(城區)………………86534488
二中隊(楊莊)……………...86232788
五中隊(昌松)………………86484688
值班室………………………86866666

江都市公安局龍川中心派出所
電話:86552909

江都市委書記倪世俊 0514-87352948(住宅、小靈通) 13705275159 0514-88557038(辦)
秦雨花 江都市公安局局長 0514-87337065(住宅、小靈通) 13705272626
馬長旺 江都市公安局副局長、市委610辦公室主任

江都市委政法委員會
電話:0514-86536731,86530260(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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