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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首都禁止向乞丐施捨

2007-09-11 21:52 中港台時間|09-11 08:5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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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1日訊】(明報新聞網2007年9月11日報導)為了整頓市容,印尼首都雅加達市政府通過法例,禁止向乞丐及街頭表演者施捨,或向非法小販買東西。

市政府發言人阿里說,當局的目的是要清除市內所有的乞丐及非法街邊小販,但他承認,要在一千三百萬人口的雅加達執行這項條例,談何容易。

根據新條例,違規者將遭到最短十天,最長六十天的監禁﹔或被課以十萬至最高二千萬盾的罰款(九千五百印尼盾約合一美元)。

在雅加達市區,到處都有街邊小販賣食品、報紙雜誌等﹔小孩經常在繁忙的街道穿梭售賣各種物品,而乞丐則在街頭向來往人群行乞。

阿里呼籲市民合作,改變習慣,勿再施捨乞丐或向非法小販買東西,以改善市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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