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23日訊】(美國之音記者:中文部2007年9月23日華盛頓報導)中國通過了一項更為嚴格的法律,政府從嚴控制人民的大規模集會。中國國家媒體報導說,中國國務院星期五通過了一套新規定,要求所有一千人以上集會活動的組織者必須獲得批准,活動包括音樂會、展銷會,甚至煙花燃放活動。組織者必須在活動舉行的20天前向公安部門請求許可。
新華社援引了一位沒有透露姓名的國務院官員的話說,大規模集會曾經導致重大事件的發生,損害人民的生命和安全。報導說,中國每年大約有三億人參加一萬四千多起集會活動。不向有關部門申請許可的話會導致將近四萬美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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