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油煙廢氣排入溝渠 桃縣10月1日起開罰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9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縣二十八日電)環保署四月份公告禁止油煙廢氣排入溝渠,桃園縣政府經過半年的宣導,將從十月一日展開新處罰措施;餐廳最高可處以新台幣一百萬元罰款,一般住家也可處以五千元罰金。

環保單位也將針對曾經遭到檢舉的餐廳,進行首波查緝重點。桃園縣政府環保局過去半年期間,在進行例行性餐飲業稽巡查時,發現業者將排烹飪廢氣排放至溝渠的行為時,立即採取勸導方式,並告知業者改善。

環保局在半年內稽查七百零五家餐廳業者中,有八十九家將油煙排入溝渠中;而截至九月份,共有一百九十九件民眾陳情指出,餐廳所排放的廢氣污染環境,這些都是未來查緝重點。

環保人員指出,餐飲業所產生的空氣污染物主要來自料理過程中之油煙,而油煙廢氣中主要有機成份為粒狀污染物及多環芳香碳氫化合物 (簡稱PAHs),近年來PAHs及其衍生物已陸續被認定具有致癌性,對人體健康危害甚大。

環保局長陳嘉興表示,違反上述規定的餐廳將被處以新台幣十萬到一百萬元罰款,住家也可處以五千元到十萬元罰金,業者與住家都要特別注意。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