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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臂男毀損案上警局 老婦認出是搶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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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嘉泰花蓮縣十九日電)花蓮縣一名吳姓獨臂男子於去年十一月間,騎腳踏車經過吉安鄉太昌村明義五街一處民宅時,行搶一名獨自坐在庭院的老婦人脖子上的金項鍊。犯案的吳嫌竟於傍晚前往太昌派出所與他人和解毀損案,正巧遇上來報案的老婦人,吳嫌當場被逮,經檢方偵查終結後求處加重刑期。

有毒品、竊盜前科的吳嫌於去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上午,騎腳踏車經過明義五街一處民宅時,看見一名已八十五歲的老婦人獨自坐在庭院中,竟動手行搶老婦人脖子上重約一兩八分的金項鍊後逃逸,而在行搶過程中,還造成老婦人倒地受傷。

老婦人的女兒傍晚下班回家後發現老母被搶受傷,隨即陪同老母前往太昌派出所報案,並向員警描述搶嫌的獨臂特徵,沒想到吳姓嫌犯竟然就在派出所的招待室內,針對一件毀損案與他人進行和解。

員警在確認搶嫌的特徵後,立即進入招待室內當場逮捕吳嫌送辦,吳嫌在偵訊時坦承犯案,並供稱搶奪的金項鍊已典當還債和賠償毀損他人物品的損失,全案經花蓮地檢署偵查終結後依搶奪罪嫌起訴,檢方認為吳嫌前科累累又犯下搶案,建請花蓮地方法院加重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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