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實施外籍專業人士租稅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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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九日電)為改善台灣攬才進用環境,吸引國際專業人才來台服務,財政部表示,凡符合相關規定的外籍專業人士,雇主依聘僱契約約定,給付外籍專業人士本人及眷屬來回旅費、返國渡假旅費、搬家費等費用,可以「費用」列帳,不列為應稅所得,自今年起適用,預估約3000名外籍專業人士受惠。

為彌補國內專業人力缺口,提升國際競爭力,財政部日前發布「外籍專業人士租稅優惠之適用範圍」,符合租稅優惠條件,包括外籍專業人士在同一課稅年度在台須居留滿183天,且不得有雙重國籍者;從事工作限於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專門性或技術性等專業工作,如財稅金融服務、營繕工程或建築技術、醫療保健、餐飲廚師工作等。

另外,雇主每月給付的應稅薪資須在新台幣10萬元以上,不過,如因特殊需要,並經財政部專案審查認定者,不受每月應稅薪資10萬元以上限制。

財政部官員補充,例外規定可能是發生在像國科會有一些專案研究,延攬國外專業人士,但待遇不超過10萬元,即可專案審查認定。

財政部指出,符合上述條件,雇主依聘僱契約約定,給付外籍專業人士本人及眷屬來回旅費、工作至一定期間依契約規定返國渡假旅費、搬家費、水電瓦斯費、清潔費、電話費、租金、租賃物修繕費及子女獎學金,雇主皆可以費用列帳,不列為外籍專業人士應稅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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