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陳光編譯報導】一個8人洗黑錢團伙24 日被紐省地區法院宣判罪名成立,其成員被判處3年6個月至7年的監禁。 這是紐省對一項涉及9300萬澳元非法流動進行調查的一部份。
據澳新社消息,澳洲犯罪委員會(ACC)的戈迪安工作組對這個洗黑錢團伙進行了長期調查。團伙中的5名金錢走私者被判有期徒刑3年半至4年零7個月; 2名登記經營匯款業務的團伙成員因參與非法轉帳,被判處3年零7個月的徒刑。團伙中的頭目級人物范(Dinh Trang Pham)因洗黑錢及走私毒品被判7年監禁。
澳洲犯罪委員會代理會長基特森(Kevin Kitson)說,戈迪安工作組早在2005年就開始了對非法洗錢活動的調查工作,到目前這個工作組已經粉碎了19個犯罪集團的活動,讓64人罪犯面臨139項指控。基特森表示,這個8人洗錢團伙被判刑是戈迪安工作組 「數年計劃和周密調查」的結果,參與的機構遍及全澳乃至全球。(http://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