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劉景祿夫婦被刑求 法院稱擇日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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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喬琪採訪報導) 黑龍江省法輪功學員劉景祿、孫麗香夫婦被控涉嫌利用X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案,於2008年10月30日上午8:30在黑龍江省雞西市雞冠區人民法院開庭,在對被告發問的過程中,被告表示有刑求逼供的現象時,法庭當即表示需調查實情,擇日再審。

據劉景祿的辯護律師江天勇表示,今天早上開庭的過程很曲折,法庭門口聚集了很多人,由於沒有旁聽證都不能進去,因為40張的旁聽證都被610取走,不過在家屬極力的爭取下,家屬終獲得3張的旁聽證,其中一張發給了孫麗香的母親。

江天勇進一步表示,早上開庭前法院以「接獲辯護律師攜帶錄音機至庭上的消息」為由,欲對辯護律師進行搜包,他說這是對律師極不尊重的行為,也無法律依據,他們4位律師當場嚴詞拒絕,並言明願承擔任何後果,才免於被搜包。後來某位律師在趕往法院的途中將皮包掉在出租車上,被司機送至法浣,法警們還是將該皮包裏面的東西整個翻出來,徹底搜查了一遍,說是怕有爆裂物品。

在庭上當法官對被告劉景祿、孫麗香發問時,該2人同聲表示受到酷刑逼供,孫說被打的很嚴重,真的不行了,施暴者並威脅如不配合將害死其兒女及丈夫。法官當即表示對刑求乙節需再查證,宣佈退庭,擇日再審。庭訊約於10點左右結束。

據悉,劉景祿、孫麗香于2008年6月2日晚在太平鄉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中共員警非法抓捕,次日密山市第二派出所、密山市國保大隊、雞西市國保大隊、雞西市610單位等大批人員至他們的住處抄家,包括電腦、美金、人民幣、打印機、索尼刻錄機、轎車等被抄走,估計財物約八十多萬元,但卻沒有開任何清單給家屬。

劉孫二人先後被非法關押在第二看守所,及雞西市第一看守所,迄今已4個多月。本案於9月19日被送至雞西市雞冠區檢察院,檢察院並將此案推至法院。目前家屬已聘請左大偉、唐吉田律師為孫麗香辯護,聘請江天勇、黎雄兵律師為劉景祿辯護。

江天勇律師去探望劉景祿時,據劉稱密山縣的國保在10月4日上午對劉景祿採刑訊逼供,包括用裝了半瓶水的礦泉水瓶使勁的打他們的頭、對他拳打腳踢、扇耳光、電擊,用電棍打,劉景祿表示當時痛的實在是無法忍受。

據明慧網報導,劉景祿一九九八年修煉法輪功後,嚴重的胃潰瘍(已穿孔)不治而癒。劉景祿妻子孫麗香三十九歲,一九九六年修煉法輪功後子宮流血病症痊癒。
夫妻倆有一個19歲正在上學的女兒和一個6歲的兒子。

江天勇認為:「無論從事實和法律來説,我認爲是不構成犯罪的。因爲他們所做的無非是一個宗教信仰者所擁有的一個基本權利。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也是現在普世價值裏認可的人權。」、「你要說某個人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了。那麽他利用了什麽組織?他們是思想者,完全沒有組織,也沒有哪個組織讓他們利用,那個組織也沒有利用他們。」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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