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廣場

馮正虎:「俞正聲」的勝利

【大紀元11月14日訊】2008年11月12日週三,我的家門口成為國內外媒體、民眾、官方的關注點,維權上訪民眾公開來訪,國內外媒體、官方人士肯定暗中來訪,大家都有興趣觀看警察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現場表演,在上海究竟是權大,還是法大?上週三警察向我傳達他們領導的禁令:每週三上午不准我出家門。而且,還堅決地執行了領導的指示,構成了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違法事實。我也向俞正聲等上海領導人發出檢舉函兼邀請函,並公開我的文章《上海真警察與假警察的較量》。一場權力與法律的較量就定於當日上午8:30—9:30在上海仁和苑3號樓門口展開。

早上,我妻子去大學上班之前,特意拿出一套厚絨的針織衣褲塞進我隨時準備坐牢的一個小包裡,並囑咐我:「天氣冷了,帶上這些衣服吧。不要帶有拉鏈的褲子。警察抓你時,請他們等一下,把這個小包帶上,這些都是坐牢的必需品。」她不再勸我放棄鬥爭,她瞭解我的性格,我決意要做的事是不會回頭的。我也清楚,我的對手是強大無比的邪惡勢力,他們控制著警察等暴力機器,無法無天,隨時可以置於我死地。我妻子已有過多次苦難的經歷:她上班前丈夫還在家,下班回家後丈夫已失蹤,家裏也被抄了,一派滿目狼藉的淒慘景象。她做了交待後就默默地離家而去。

上午8:30,上海市民常雄發第一個趕到現場,後來又陸續來了十幾位上海市民,他們都直接上樓來我家拜訪。大部份人我都不相識,但他們與我相識的幾位市民是相識的。這次我除了邀請俞正聲等8位上海市領導人親臨現場觀察之外,其他所有的人我均不特意邀請,所以許多上海知名維權上訪人士也不知情,除非他們已看到我的文章。一位我不相識的年輕人告訴我,他是在網上知道的,昨晚還特意來熟悉一下我居住地及其周圍的地形。我很感謝來賓,並告知大家:今天你們都是觀眾,是來觀看我與假警察的表演。你們可以做見證人,但不要做參與者。即使看到我與警察發生激烈的衝突,你們也不要參與,只要站在遠處觀望就可以了,或者就向110、督察部門及其他法律監督部門、國內媒體電話舉報。今天是一場權與法的鬥爭,只需要我一個人就可以,不需要人多勢眾,我依靠自己的智慧、勇氣和責任感就足夠了。我相信:法律的權威是戰無不勝的。

來賓們在我家裏坐一會就下樓了。今天的主會場在樓底門口的空地上,沒有主席台,沒有觀眾席,也沒有掛出會議標題「落實科學發展觀,依法糾正警察的違法行政行為」的橫幅,更沒有激情的演講聲。但是,我、另一方的合演者、出席的觀眾以及在暗處、在千萬里之外的關注者都知道此時此刻在這塊空地上正在上演一齣戲:權與法的較量。另一方的合演者也已出場,等候在空地另一處的房間裡,大約有五、六個便衣警察及社區保安人員。我們雙方都清楚,我們雙方的背後都有許許多多、各方各面的人在注視著事態的變化,或許還有大批警察都在周圍等候著。誰都無法事先預料對方要下什麼棋,做萬無一失的準備也是正常的。我首先登場,直接去警察所在的房間贈送第14期、第15期《督察簡報》。上週向我宣告領導指示的小彭警察沒有來,換了其他警察,而小葉與老李還在,他們告訴我:街道(楊浦區人民政府五角場街道辦事處)已把這些簡報交給我們派出所了,讓李副所長好好去讀讀吧。(據說,這位李副所長已調離五角場派出所)他們的神態很輕鬆,我也感覺到,今天他們不再需要違心做這些違法的事。

一場戲尚未正式開幕,就已結束。權力放棄與法律的公開較量。其實所有的民眾,包括絕大部份公務員,也不願看到權力反叛法律的表演,更不願看到法律敗於權力的結局。我告訴來賓們,今天這場戲結束,我可以自由出門了。大家非常高興。只要警察不惹事生非,老百姓一定會安分守己、不會鬧事的。我對大家說,你們先回家吧,我要等到9:30才會離開,因為我已向公眾宣佈過這場現場表演結束時間是上午9:30,我要等一下其他來賓,與他們解釋一下。上午9:30時間一到,我就離家出門了,警察沒有阻擋我的去路,而我禮貌地與警察打了一個離別的招呼。我走後,還有一些市民前來觀看,但仁和苑3號樓門口已無一人,警察也撤離了。

我離開了仁和苑,就呼了一輛出租車直驅人民大道200號中共上海市委、市府信訪辦公室。同車的有上海市民崔福芳、張師君、還有一位年輕人。我們在車上,就有海外媒體來電話採訪,詢問今天的事件。我告訴記者,現在已結束了,什麼不好的情況也沒有發生,應該說最後還是法大於權,這是我期盼的結果。一位參加過朝鮮戰爭的老同志張師君也接受了記者的採訪,他告訴記者:我滿意今天的結局,希望這是上海的一個好開端。崔福芳也告訴記者:馮老師的做法給我們一個希望,堅持法律的道路還能走得通,我們堅決要求上海市領導人扭轉打壓訪民的歪風邪氣,依法嚴厲懲治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權、阻礙公民信訪的社區保安人員、警察及其他政府部門的工作人員。後來我們中途改道,換地鐵去人民廣場,這樣可以避免堵車早一點抵達人民大道200號。

上午10:15左右,我們一行抵達市信訪辦公室門口,這裡如往常的週三一樣聚集著數百上訪民眾。如果我晚到一步,就有數十人又要去我家聲援。我感謝大家的關心與支持,這場戲已結束,我今天可以自由地出門與大家會面。大家很興奮,紛紛祝賀我的勝利。我當即告訴大家:「這不是我的勝利,是俞正聲的勝利,是法律的勝利。我與你們一樣也是一個小小老百姓,無權無勢,最多是學歷比你們高一點。這些有權勢的違法者不會在乎我們,他們怕法律、怕俞正聲,只要俞正聲堅持依法辦事,下面這些警察及其領導就不敢一意孤行、繼續違法。」我們希望俞正聲一直勝利,不要被上海的邪惡勢力打敗,更不要與上海的邪惡勢力同流合污。上海市民支持胡錦濤以人為本的十七大政治路線在上海貫徹執行,支持俞正聲革除舊弊、創立新政。

今天我的信訪內容是表揚上海領導人尊重憲法法律的明智做法,使壞事變成好事。我剛剛發生的事成了今天人民大道200號門口的主要話題,大家都在議論,而且很多人從我依靠憲法法律、依靠現有的國家機關去維護公民權利的做法中得到啟示,相信法律的權威,重新調整自己與國家機關之間的關係。我過去、現在都一直在詢問訪民一個問題:「在你們遭受非法打壓的過程中是否有過一個穿制服的警察打壓過你們嗎?」幾乎所有的人回答我:「沒有。都是一些便衣警察、保安人員,甚至政府部門僱用的地痞流氓。」這個回答反映出一個被很多人忽略的事實:所有穿制服的警察等行政機關的公務員在公開的場合都是不敢違法的,他們還是敬畏法律的。這表明:中國是有法律的,而且法律對行政機關的公務員是有制約作用的。現在敢藐視法律的僅是法官,但不管法官如何不遵守法律,法律還是存在的。隨著法制的健全與公民力量的壯大,也可以迫使法官像現在的行政官員一樣敬畏法律。所以,公民完全可以利用法律手段,要求國家機關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且,除了依靠法律,在國內沒有其他更有效的維權手段。

我按照自己的規矩:在市信訪辦門口與很多市民暢談到中午11:30,就去附近來福士廣場(上海市西藏中路268號)的六樓大食代就餐。今天我點了一杯橘子汁,一盒日式鰻魚飯。大食代是一個快餐廣場,快餐品種多、味道好,價格適中,座位很多,適合朋友一起聚餐聊天。十幾個維權上訪人士也在這裡就餐。不就餐,喝一杯飲料也可以。不吃不喝坐著聊天,也沒有人趕你走,在這裡顧客是上帝。當然,沒有人會賴著不走。我與一些朋友邊吃邊聊,也對一些訪民提供簡單的法律諮詢。下午1:00,我就啟程回家。在這裡,我既能盡一點社會的責任,又能聽到民眾的真切呼聲,對於一個研究社會問題的學者來說,這是必修課程。而且,最重要的是,我覺的是一種快樂。我的存在使周圍人感到快樂與自信,而他們的快樂也讓我感受到快樂。維權互助就是一個快樂的維權。

今天的一天很平常。如果今天不是法大於權,會是很不平常的一天。我與絕大多數的老百姓一樣,希望每一天都平平常常,不希望經常過轟轟烈烈的日子。但是,我們歷經千辛萬苦已經有了承受苦難的耐力。我希望,俞正聲的勝利常在,上海市民再也不受非法行政、司法不公正的侵犯。我知道,上海有十里洋場黑社會結幫的遺風,一個外地官吏要在上海官場立足也不易。但是,俞正聲堅守法律,依靠民眾就可以在上海創立新政,立於不敗之地。

2008年11月13日上海仁和苑(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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