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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平:擴大公建案 執政黨應自提法案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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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明宗台北25日電)國民黨團提案修正前政府所提的「擴大公共建設投資條例」受到關注,立法院長王金平今天說,黨團修正草案用的是過去政府的骨架,執政黨應該自提草案版本比較好。

行政院日前提出「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條例草案」,已經送立法院審查。

不過,國民黨團副書記長楊瓊瓔另提「擴大公共建設投資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正民進黨政府時期所提的法案,將現行擴大公共建設計畫經費上限5000億元,自98年度起再擴大增列5000億元,條例施行時間從民國98年底延伸到101年底,引起外界關注。

王金平傍晚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這件事應由執政黨另提版本,何必修改現有法律?那是過去政府的「骨架」,執政黨應自提草案版本立法較好,但不論立法或修法,行政院長都應於特別預算案送達立法院後,依法向立法院報告預算編製經過並備詢。

立法院預算中心表示,民主進步黨政府時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條例通過後,行政院長就須率主計長及財政部長列席立法院,分別報告施政計畫及歲入、歲出預算編製經過,以後每年總預算案與特別預算案一起送進立法院後,行政院長還須逐年向立法院報告。

預算中心說,其實不論立法或修法,目前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於年度預算編列「愛台十二建設」規劃費,還未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現在就想處理特別條例草案,「有點怪怪的」。

預算中心指出,若採修法方式,還須注意擴大公共建設投資條例目的是「為加速國家經濟結構轉型及升級所必需」等五項,但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條例草案目的卻是「建構安全及防災環境」等四項,兩者目的不同,能否以修法方式爭取特別預算還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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