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實真編譯)美國法院行政管理局(The Administrative Office of the U.S. Courts)日前公佈的數據顯示,九月三十日截止的2008年會計年度中,向法院聲請破產案件為104萬件,較上一年度增加24萬1,724件多件,比前一年增加了30%,但依舊低於2006年的水平。
在2008年會計年度的最後一季,聲請破產案件數為29萬2,291件,較去年度同期的21萬8,909件成長了34%,第四季聲請破產案件較第三季成長60%。
非商業性的聲請破產案件逾百萬件,比去年的77萬5,344件增加了30%,商業性案件達到38,651件,比去年的25,925件成長49%。商業及非商業破產暴增顯示,經濟受到極大的壓力。
不過,2008年會計年度的104萬件聲請破產案件,仍低於2006會計年度的112萬件。但2006年聲請破產案件的竄升,是因為「防制濫用破產與消費保護法」在2005年開始施行,許多個人及企業趕在新法施行前聲請破產。
由於該法案使個人較難獲得第七章所規定的破產保護,所以在2007年會計年度聲請破產的總件數下滑28%,但是今年度的經濟不佳的情況,卻使今年度聲請第七章破產保護的案件上升40%。
依照「防制濫用破產與消費保護法」第七章的破產規定,聲請者的財產經清算,對優先受償債權人進行清償後,可使個人負債者解除債務,獲得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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