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弒師學生:為報復 為「殺一儆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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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3日訊】日前,中國政法大學學生付成勵課堂上殺死教授程春明一案之前曾引起全國轟動。事隔差不多兩個月,付成勵談起此事,表示自己認罪但不後悔,付成勵表示:「老師應當為人師表,老師有這種不軌的行為,而學校又不處理,只能『殺一儆百』來解決問題。」

10月28日晚,中國政法大學大四學生付成勵用一把菜刀,結束了該校教授程春明的生命,當時程春明正在講台前為上課做準備。

據新華網12月23日報導,與媒體從外圍鋪天蓋地的報導形成巨大反差,談論起殺人一事,看守所裡的付成勵顯得很平穩、很冷靜,完全沒有殺完人後的那種恐懼不安或躁動內疚。

「老師應當為人師表,老師有這種不軌的行為,而學校又不處理,只能『殺一儆百』來解決問題。」付成勵在接受司法機關訊問時說。付成勵並透露女友曾和程春明發生過性關係,而付成勵與女友談戀愛已很久,卻從未曾越雷池一步。

「認罪但不後悔」

付成勵交代,殺程春明的原因有兩點,一是要報復,二是要「殺一儆百」。

「程春明和這個女孩在一起的時候已經是已婚男人。」付成勵說:「程春明是老師,他不配稱為老師,根本不配為人師表……」。

對於「殺一儆百」,付成勵進一步解釋,「以前有學生向學校告發過類似的事情,但學校不管,沒有用。」

「我認罪,但我一點都不後悔。」付成勵並不忌諱談自己對程春明的憎恨。

北戴河之旅

相關卷宗顯示,付成勵的女朋友姓陳,法大研究生院三年級的研究生。儘管大自己三歲,但在付成勵的眼中,「她性格屬於那種文靜型的,我屬於好動型的,我覺得我和她的性格互補,挺合適的。」

付成勵與陳某的認識要追溯到2007年4月,在認識陳之前,付成勵沒有談過戀愛。交往了幾個月,2007年8月,付成勵與陳某正式確立了男女朋友關係。之後倆人去北戴河遊玩。

然而北戴河之旅並不愉快。北戴河的某天早上,陳告訴付成勵她曾經和程春明發生過關係。

付成勵聽說這個事情後,不但沒有憎恨女友,反而覺得自己責任更大了。「自從她和我說了程春明的事後,我就覺得我的責任更大了,我覺得我要好好愛這個女孩子,我不能丟下她,我一定娶她。」在付成勵的潛意識裡,陳亦是受害者。

兩次大吵 導致分手

付成勵用行動證明了自己把感情和幸福都押在了這個女孩子身上。

「她人很好,對我也很好,和她在一起很有親人的感覺。」付成勵說。付成勵還曾帶陳去了一次天津見自己的父母,為了向父母表明自己以後要娶這個女孩子。

但在2008年年初,付成勵和陳某大吵了一架,陳第一次提出和他分手。付成勵潛意識覺得「這可能和之前陳告訴他的那件事情有關」,也是在那時付萌發了要報復程春明的念頭。

2008年7月,付成勵和陳某再次吵架,二人正式分手。分手時,付成勵氣憤難當:「你是想把我逼死啊,但是我告訴你,我就是死,我也要先把程春明殺了。」陳某聞言阻止了付成勵的過激行為。

付成勵依然記得,分手時,陳某告訴他,在和付成勵交往前,自己和程春明曾經保持了一年的關係,而離開程的原因是「自己不再愛程春明了」。

付成勵認為,分手這個事和程春明有很大的關係,程春明在自己和女朋友之間留下了太多的陰影,「我憎恨程春明」。

分手後,付成勵先後在超市買了兩把刀,一把水果刀,一把菜刀。

同學中口碑良好

在付成勵看來,對於師生之間這種不道德的關係,無論是法律還是學校制度,都沒有辦法進行制裁。

據調查,在感情上,付成勵是一個很傳統的男生,在和女孩陳某認識前後,付成勵自始至終沒有越軌。「這種事情應當在結婚後才能有」,付成勵說。

據瞭解,在法大,付成勵與同寢室的同學相處的非常融洽,而且經常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活動,正是在一次校外活動中,付成勵認識了後來的女友。

在法大不少同學印象中,付成勵有著不錯的口碑——「爽利、乾脆、仗義」。付成勵也用「隨和、熱情、風趣」這三個詞來評價自己的性格。

汶川大地震發生後,付成勵曾獻過好幾次血,他覺得「國家有難,匹夫有責」。

12月5日,付成勵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正式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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