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大代表促整治官員統計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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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9日訊】(美國之音記者:雨舟華盛頓報導)中國十一屆全國人大第六次會議對統計法草案進行分組審議時,代表們呼籲加大力度,整治「統計造假」現象,確保統計數據的真實性、客觀性和公正性。

中國青年報報導,人大委員表示,地方政府統計數據可謂變化莫測。幹部要政績的時候是一套數據,要補貼的時候是另外一套數據。對於這種現象,人們已經不覺奇怪,甚至認為「兩本賬」的賬目雙軌制理所當然。

北京法律學者張星水說,對利益的追逐是統計做假的推手:「地方政府或為政績工程、或為完成指標,或者為了獲得中央政府的財政補貼和政策扶植,以及官員個人陞遷, 可能會製造做一些假報表、假數據。」

*現行不完善幹部考核制度*

北京的經濟學專家劉正山表示, 官員敢於給數據「灌水」,應該歸咎於現行不完善的幹部考核制度。

他說:「之所以出現這種現象, 是我們現在制度設計存在的問題。 我們現在考核幹部的政績是依據GDP來衡量,就是國內生產總值。一個幹部的陞遷或者政績好壞,需要看他領導的地區能夠創造多少GDP。這樣以來,有些地區發展速度沒有跟上,那麼官員便採取造假措施,來提高自己的政績。」

而對弄虛做假現象的懲罰制度不完善和執法缺乏力度使這種非正常手段被官員屢試不爽,甚至得以「推廣」和「普及」,以至成為人們見假不怪的怪現象。

中國現行統計法草案規定,違反規定,地方、部門和單位負責人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依法予以處分,並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給予通報批評。

有人大代表指出,所謂違反規定便是違法,但是對於違法現象僅僅通報批評,而沒有依法追究法律責任,這本身便是個巨大漏洞。此外,統計顯示,統計法實施25年以來,雖然涉及GDP造假、財政造假的官員從地級到省級,層層浮現,但是處罰官員的最高級別僅為縣級,縣級以上官員則個個得以「倖免。」

對此,北京經濟學家劉正山說,國家統計局對地方上報數據中的水分也心中有數,甚至會根據統計規律進行調整,去除水分,但卻沒有對相關負責人進行問責處罰。他表示,姑且不論法律手段,僅僅從行政上著手,比方說給造假者官降三級,就能出現立竿見影的威懾效果。

北京法律學者張星水認為,對造假官員除了行政處分之外,還應該從法律角度予以懲罰。中國現行的對私營企業造假現象進行處罰的公司法就是很好的參照。

關鍵詞:中國人大,地方造假,統計造假,政績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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