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女兒花500元雇同學殺死親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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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5日訊】16歲的莎莎決定殺掉她的母親。這個想法在她的腦子裡出現後的第三天,就變成了事實。「從8歲時我就認為她已經不是我的媽媽了,因為她對不起我爸爸。」2008年11月11日,在一所職校上學的莎莎用500元僱傭同班同學,將母親刺死。其間,母親曾搶過了刀,而她將另一把刀遞給同學……

最後一次晚餐

據《都市消費晨報》報導,莎莎的家在石河子市附近的一個小村莊,莎莎因住校只有週五的傍晚才回家,週六,是莎莎的父親鄭強一定要趕回家吃晚飯的日子,「我一天到晚在外面跑車,一看見別的孩子有啥新鮮玩意,就給我家莎莎也買一個,然後,讓她媽給她。」鄭強說。女兒喜歡吃什麼、喜歡啥明星、為啥不願意繼續上高中、為啥動不動就跟媽媽吵架,他都沒問過,他沒時間問、也沒問的習慣。

莎莎的母親馮萍是家裏的一把手,全村就三家理髮店,其中一家就是她開的;家裏的院子裡還跑著她餵的雞、養的狗,沙發上的繡花繃子還描繪著她沒繡完的圖樣;女兒的生活、學習也都是她管著。
但鄭強無法預料,這個週六晚上是他們一家三口最後一次坐在一起吃飯。

「我要幹件大事」

莎莎1.72米的高挑身材、做了離子燙的長髮、時髦的打扮、寬裕的家境和一些「前衛」習慣,讓她在同學中總顯得有 些不容易接近。11月11日晚上,莎莎告訴班長小龍,她媽媽不稱職,經常打罵她,還做了對不起爸爸的事。而在3天前,莎莎還和舍友小琴說:「我要幹件大事,能躲過去就沒事了,如果躲不過去,就要蹲監獄,而且一輩子出不來。因為有件心事壓在我心上五六年了。」

莎莎後來對警察說:「從8歲我看到那件事起,我就認為她已經不是我媽媽了,我特別恨她。」 20多個小時後的課堂上,莎莎從一張借錢的紙條裡,找到了完成目標的突破口。

紙條傳遞殺人計劃

亮亮今年14歲,一米八高,「性格比較急躁,易衝動,不能受委屈。」這是亮亮的好友對他的評價。最近,「亮亮的爺爺生病住院,好像他家的經濟蠻緊張的,以前他媽一星期給他100塊錢生活費,最近就沒那麼多了。」 但亮亮依然在上網、戀愛、下館子,沒錢了,他就向同學借。

11月10日上午第二節課,亮亮寫紙條向同學借錢,這張傳給別人的紙條經過了莎莎的手。「幫我殺一個人,我給你500塊錢。」莎莎在紙條上寫下這句話後,傳給了亮亮。莎莎只是簡單地告訴亮亮——我就是恨我媽!她對不起我爸!

「晚一點行不行?會不會有事?」亮亮問。
「不行,就明天。不會有事吧。完事後我給你500塊。」莎莎態度堅決。
「用藥?用繩子?」亮亮問。
「用刀!」莎莎在本子上寫,「要不然買把雙刃的」。

媽媽讓她報警

11月11日中午,莎莎帶著亮亮偷偷從後門溜進家裏,一進門,她先奔進臥室,一把將電話線拔掉了,「我害怕動手的時候我媽會報警」。

接著,她把家裏切瓜的刀遞給亮亮,叮囑他站在臥室門邊上。亮亮說:「她一進來,我就動手。」 兩人埋伏好後,莎莎用手機撥通了理髮店裡的座機,想讓母親到家裏的臥室來。兩分鐘後,馮萍走了過來。

「匡當!」臥室門撞在牆上,亮亮揮刀向馮萍身上一陣亂刺。
掙扎中,馮萍用手抓住了刀刃。
「莎莎,快去再找個東西。」亮亮慌了。
「莎莎,報警。」馮萍掙扎著說。
莎莎跑去找了把削土豆的刀來,交給亮亮,又從馮萍手中搶過切瓜刀,趴在亮亮耳邊說:「實在不行,就抹脖子。」
這次,亮亮一刀下去,血一下子多起來。
她眼看著母親大口喘氣,「動靜很大,大約一分多鐘,就沒聲了。」

兩個人害怕了。莎莎趕忙擦掉地上兩人的腳印,鎖好家裏的門,從櫃子裡拿了900塊錢,和亮亮返回學校。路上,莎莎兌現諾言,將500元錢塞給亮亮,另外,她給自己買了一雙新鞋,把沾有母親血跡的鞋子扔到了垃圾堆。@

幾個小時後,莎莎承認自己僱兇殺母。次日,亮亮在學校接受了審訊。@(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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