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安局駁回市民反對磁懸浮遊行申請

【大紀元2月28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含青採訪報導)上海懸浮機場延長線沿線居民提交的反對磁懸浮遊行申請,日前被上海市公安局駁回。

據博訊新聞網報導,上海懸浮機場延長線沿線居民是於2月19號提交遊行申請的,27號下午收到上海市公安局簽發的《集會遊行示威不許可決定書》。公安局不許可的理由是:該項申請,所針對的事項尚不確定,所設定的遊行人數、路線及時間無法確保正常的交通秩序和社會公共安全。

就此,本台記者打電話給上海的兩位普通市民。一位女士表示,她家住得離上海懸浮機場延長線較遠,不過聽說可能會產生輻射或噪音。當被問到對沿線居民申請遊行有何看法時,這位女士表示—

上海女士: 「這只是說說而已,那些人不會真的去遊行。上海人好像不是太——上次有些人把日本店砸掉了,也是因為有人煽動才去遊行的,其實,上海人本來不會去。」

另一位女士贊成建磁懸浮延長線—

女士:「因為出行交通就方便了,住得近的會覺得有輻射、有噪音。我們遠的出行會比較方便一點。我想這個事情可以坐下來慢慢談,調解一下比較好一點。」

博訊新聞網的報導說,遊行未被批准,也是申請人和居民意料中的事情。北京獨立知識分子劉曉波說,雖然上海居民的遊行申請沒有被批准,但他們能通過這種法律途徑去申請,這一舉動本身就達到了一種維權效果—

劉曉波:「起碼他可以訴諸於輿論,批准了更好,沒批准,本身也說明這種要求對上海市當局產生了某種影響,形成了某種壓力。如果要把整個申述過程再從法律方式走完,那麼,任何一次都可以形成輿論方面的壓力。」

劉曉波接著批評說,中國有關當局對憲法規定的公民有表達自己訴求的權利,一般是採取一種特別的機會主義的方式—

劉曉波:「有些遊行反而不用申請,不用批准,遊也就遊了,像99年的反美大遊行,2006年的反日遊行,規模都不小,也沒有經過官方批准。就是說他是一種特別機會主義的方式:官方需要這方面的東西,不管批不批准都要遊,但是不需要的時候,就是多麼合法的東西也不會批。」

中國遊行相應法規規定,申請人對主管機關不許可的決定如果不服 ,可以在3日內申請復議。博訊網的消息說,目前還不知道上海懸浮機場延長線沿線居民是否會申請復議。(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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