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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總統選舉 12號起不得發布民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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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0日訊】(據中廣新聞報導)台北市選委會今天(10號),召開『選監小組午報會議』,監察小組召集人許坤田提醒,依照選罷法,3月12號週三開始,也就是選前十天,政黨及任何人都不得發佈候選人或選舉有關民調資料,違反規定,可以依照選罷法96條規定,處新台幣50萬以上、5百萬以下罰鍰。

至於這次總統、副總統選票及公投票印製,今天(10號)下午開始製版,11號早上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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