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申根區擴大 4億人免護照24國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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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31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申根協定的適用範圍從30日午夜起擴大,9個國家的居民前往其他歐洲國家時不必再使用護照,這些國家大部份是從前由共黨統治的國家,這使得4億人可以不必使用護照就可在24個簽署申根協定的國家自由旅行。

據中央社報導,馬爾他與8個於2004年加入歐洲聯盟的國家,從前由共黨統治的波蘭、捷克、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匈牙利、斯洛伐克與斯洛維尼亞,全部放棄了對簽署申根協定國家搭乘飛機旅客檢查護照的規定。

這是申根協定範圍擴大的最新行動,從去年12月20日起,這些國家就已停止在陸地與海上的邊界檢查站檢查護照。

大多數國家都利用這個機會改善機場設施,因為自從加入歐洲聯盟後,許多國家的旅客人數都大為增加。

華沙機場的一座新航站大廈也及時開放。機場營運業務主管馬塞克接受訪問時說:「這是非常重要的一天,我們完成了加入申根區的有關規定。」

塔林、華沙、布拉格與布達佩斯均擴充現有機場設施,根據申根協定的有關規定興建新航站大廈。其中最明顯的改變就是劃分不同的區域,使來自申根協定國家的旅客與非申根國家的旅客分開,以便進行不同的檢查。

申根公約小檔案:

《申根協定》(德語:Schengener Durchführungsübereinkommen),亦稱《申根協議》、

《申根公約》,最早於1985年6月14日由五個歐洲國家(聯邦德國、法國、荷蘭、比利時、盧森堡)在盧森堡的一個小城市申根(Schengen)簽署。該公約於1995年7月正式全面生效。《申根公約》的成員國亦稱「申根國家」或者「申根公約國」,成員國的整體又稱「申根區」。

《申根公約》的目的是取消相互之間的邊境檢查點,並協調對申根區之外的邊境控制。即在成員國相互之間取消邊境管制,持有任一成員國有效身份證或簽證的人可以在所有成員國境內自由流動。根據該

《協定》,旅遊者如果持有其中一國的旅遊簽證即可合法地到所有其他申根國家。

《公約》簽訂以後不斷有新的國家加入進來,截至2007年,申根的成員國增加到24個: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冰島、義大利、希臘、盧森堡、荷蘭、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波蘭、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和馬爾他。這些國家是今天的申根區。

申根區國家中除挪威和冰島之外均為歐盟國家,相反英國和愛爾蘭是歐盟國家,但不是申根協定的成員國。

2006年12月5日,歐盟各國主管內政和司法事務的部長級官員在布魯塞爾開會決定2007年12月31日起吸收於2004年5月加入歐盟的10個國家(即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波蘭、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馬爾他、塞浦路斯)加入《申根協定》。( 目前除塞浦路斯預定於今年底前加入申根公約之外,其餘9國均已加入《申根協定》。

根據各國達成的安排,歐盟將分步驟吸收10個新成員國加入《申根協定》。這些國家與15個現協定國之間的陸路和海路邊卡於2007年12月開始撤除,而機場邊境檢查也將在2008年3月30日起取消,只有賽普勒斯和馬爾他要求保留部分邊境管制措施。

瑞士於2005年6月5日舉行全民公投,以些微差距通過了《申根協定》,決定於2007年實施加入「申根區」,使瑞士和列支敦斯登都成為申根區的非歐盟國家。

2004年加入歐盟的塞浦路斯與非歐盟會員國的瑞士預定今年底之前加入申根公約。(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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