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新大選法引發爭議 聯合執政兩黨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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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余歌滄雅加達七日專電)印尼國會近日已採用表決方式通過二零零九年大選法,但部分內容引發爭論,地方參議院指出有多項條款違反憲法,決定要求釋憲法庭重新審核。在表決中,目前聯合執政的民主黨和從業集團黨互相對立,兩黨結盟出現分裂。

由於對選區內的剩餘票數如何處理問題未能以協商方式達致共識,印尼國會十個派系決定以表決的方式通過大選法。

最大政黨從業集團黨聯合第二大政黨奮鬥民主黨及其他中小政黨,主張選區內得票率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國會選舉,剩餘選票歸納到省議會選舉所得票數中。這項主張最後以三百二十票對一百六十七票,擊敗主張得票未達到百分之三十的剩餘選票即可歸納到省議會選舉所得票數中的民主黨和其他多個中小政黨。

在表決中,目前聯合執政的正、副總統尤多約諾和尤素夫卡拉所屬的政黨、即民主黨和從業集團黨互相對立。有觀察家指出,一葉知秋,兩黨結盟已出現分裂,尤多約諾和尤素夫卡拉明年是否能夠繼續合作尋求連任,已成為未知數。

新的大選法安排各級議會即國會、省議會、縣市議會以及地方參議院議員的選舉機制,地方參議院地位和國會相等,但在立法過程中都被邊緣化。

副議長拉奧德伊達聲稱,新大選法部分內容違反憲法,將立即向釋憲法庭提出重新審核的要求。

他指出,新大選法准許政黨幹部參選地方參議院議員,這是不適當的。地方參議院議員代表地方利益,在意識型態上應嚴守中心,而政黨幹部代表是奉行他們的政黨意識型態。新大選法規定,參選地方參議院議員的候選人無須在所代表地區定居,這項規定完全不合理。

此外,他還舉出新大選法其他不當的條款。

據了解,新大選法其他多項新規定包括:國會議席從原有的五百五十席增至五百六十席;全國選區由六十九個增至七十七個,每個選區選出三至十二名議員;政黨總得票率超過百分之二點五,才有資格進入國會;合格選民出示身分證即可參加投票;投票方式由使用釘子刺破選擇對象,改用書寫用具圈點;女性候選人須佔三分之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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