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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員警傷人奪財 檢聲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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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十六日電)嘉義市離職員警黃國恩十五日與陳姓男子在朴子市相遇,因陳男與黃妻關係不尋常,黃嫌當場追討當初所切結的三萬元賠償不成,不僅毆打陳男成傷,並動手取走他口袋的九千一百元,警方依強盜等罪嫌移送,檢方複訊後,依黃嫌涉及五年以上強盜重罪,今天聲押獲准。

警方表示,十五日凌晨,三十六歲的黃國恩與陳姓男子在朴子市開元路狹路相逢,黃嫌上前追討兩人之前所切結的三萬元賠償,陳男不從,黃嫌當場動手毆打。

隨後,黃嫌以右手抓住陳男衣領,用左手強行伸入被害人左邊口袋取走九千一百元,最後陳男金蟬脫殼,整件衣服被扯下才順勢逃脫,並光著上身報警,警方則前往太保市黃嫌的住處,將他帶回偵訊,依強盜、傷害等罪嫌移送。

檢方表示,黃嫌否認動手打人,強調陳男兩年前與妻子關係不尋常被發現,雙方曾簽下切結書,言明陳男要支付三萬元的賠償,十五日只是要追討這筆賠償金而已。

不過,陳男表示這筆錢早已支付,雙方各說各話,複訊後,檢方依黃嫌涉及五年以上的強盜重罪,今天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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