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26日訊】(明報新聞網2008年4月26日報導)海關根據《商品說明條例》成功檢控一間位於土瓜灣以內地旅客為對象而售賣冒牌瑞士手表的鐘表珠寶公司。
該公司昨天就六項控罪被判罰款十六萬港元。其中涉案的四十一隻冒牌瑞士手表和九隻冒牌奧運手表亦即時被充公。
中央電視台去年三月三十一日作出報導,指一間位於土瓜灣的鐘表珠寶公司懷疑售賣冒牌假鑽石手表,欺騙內地遊客。海關隨即展開調查,在一個瑞士商標持有人確認有關手表為偽品後,海關人員於去年四月五日採取行動,突擊搜查該鐘表珠寶公司,並檢走一批手表和有關文件。
行動後,海關人員再跟進調查另外五宗涉及內地遊客的個案。在調查過程中,海關人員曾先後前赴瑞士和內地多個城市,與商標持有人和有關的內地遊客會面,搜集證據。
該公司其後被控告六項控罪,包括一項「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售賣用途」及五項「供應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該案件己於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審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