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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被毆媳婦訴請離婚開庭 婆婆:沒動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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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二十二日電)嘉義縣東石鄉婆婆毆打媳婦事件,先後引起村民三度包圍派出所,被毆媳婦吳女訴請離婚今天辯論終結。婆婆表示,將媳婦當作女兒看待,根本沒有動手毆打她,吳女丈夫希望她回心轉意,希望她回家一起照顧小孩,吳女則表示,破鏡難重圓,堅持要離婚;離婚官司,十四天後宣判。

今年四月四日東石鄉吳姓女子在娘家涉嫌被婆婆毆打成傷,導致吳姓女子胸部挫傷、胸骨閉鎖性骨折住院治療多日,當時引發全村居民公憤,質疑員警處理不當,三度包圍東石分駐所。

因此,吳女訴請離婚及控告婆婆傷害罪嫌,今天離婚官司再度開庭,辯論終結,由於六月二十日第一次開庭時,曾有數十名鄉親搭乘遊覽車至嘉義地方法院聲援,今天雖然只有零星鄉親到場關心,警方還是到場警戒,嚴防發生衝突。

蔡姓男子今天帶著兩名年幼女兒,與父母一起開庭,其父母以證人身分應訊,涉嫌動手毆打媳婦的龔姓婦人表示,平常與媳婦相處融洽,把她當作是自己女兒一樣看待,她嫁過來第一年每個月都會給她一萬元生活費,四月四日當天身體根本都沒有碰觸到媳婦,如何出手毆打她。

龔姓婦人不希望兒子與媳婦離婚,他說,畢竟兩個小孫女還小,需要大人照顧,尤其是第二個孫女,罹患糖尿病;當天也在場的吳女公公蔡姓男子指出,當天情況混亂,根本沒有看清楚是否有發生暴力衝突。

吳女丈夫當庭表示,希望太太能回心轉意,兩個小孩子很無辜,而且還很小,需要媽媽照顧;吳女則指出,破鏡難重圓,堅持要離婚,不可能回心轉意;法官當庭裁示十四天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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