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觀察譴責中共向尼泊爾施壓迫害當地流亡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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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6日訊】(挪威西藏之聲7月25日報導)國際人權組織——人權觀察發表聲明和報告,嚴厲譴責中國當局向尼泊爾政府施加壓力,任意拘捕當地西藏示威者。

據中央社消息,設立在英國倫敦的國際人權機構「人權觀察組織」昨天(24日)發表聲明表示,流亡尼泊爾的藏人不過兩萬人,但自今年三月以來,在中國當局的施壓下,因舉行反中國和平示威活動而遭尼泊爾警方逮捕的藏人,已經超過八千人。

「人權觀察」亞洲地區負責人亞當斯在聲明中表示,以毛派共黨為主的尼泊爾新政府是以群眾示威活動起家,但如今卻回過頭來鎮壓流亡藏人的和平示威活動。他說,尼泊爾新政府聽從北京的指示,正加緊對藏人和平示威者的鎮壓。

人權觀察組織同時發表一份六十頁的報告,題為「取悅中國:箝制尼泊爾流亡藏人的人權」。報告中列舉尼泊爾安全當局以濫用武力、強行逮捕、對婦女進行了性侵犯,並威脅驅逐出境等方式迫害藏人。報告說,受害者還包括外國媒體記者和人權運動人士。

此外,據香港《大公報》透露,中國政府已簽署8年之久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將獲得中國人大的批准,並於2008奧運開幕之前向公眾公開。

1998年10月5日,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秦華孫在聯合國總部代表中國政府簽署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但這項公約自簽署8年來一直未獲全國人大批准。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是聯合國制訂的最重要的國際人權文書之一,1966年12月16日由聯合國大會通過並開放供簽署,1976年3月23日生效。該公約與《世界人權宣言》和《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一起,被通稱為《國際人權憲章》。

《公約》包括序言和六個部份,共53條。《公約》規定了公民個人所應享有的權利和基本自由。

這些權利和自由主要包括: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的權利,不得使為奴隸和免於奴役的自由,免受酷刑的自由,法律人格權,司法補救權,不受任意逮捕、拘役或放逐的自由,公正和公開審訊權,無罪推定權,私生活、家庭、住房或通信不受任意干涉的自由,遷徙自由,享有國籍的權利,婚姻家庭權,財產所有權,思想、良心和宗教的自由,享有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結社和集會的自由,參政權。

另據消息,中共當局在奧運期間從7月25日至8月25日將全國性實行互聯網封網政策,與以前奉行的審查刪帖不同,在此期間有所謂信息安全問題的網站將第一時間被關閉,奧運過後才可申請恢復。這一命令已經通過電信運營商傳達到各地空間服務器供應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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