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幫兇勒人反誣法輪功學員 民眾舉報幫兇Rong Shen

律師:偽證與偽誓罪處罰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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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新、徐竹思紐約報導)自從紐約警察於9月7日以二級騷擾罪和三級企圖攻擊罪抓獲打人卻反誣法輪功學員的中共幫兇Rong Shen,8日與9日一直在法拉盛街頭散佈仇恨的其他中共幫兇有所收斂,但還在中共控制的餐館等處聚集私下緊密商議。同時中共幫兇最近在法拉盛動用的栽贓法輪功手法被更多民眾認識到,也被警察識破,人權律師對此向中共幫兇再發嚴正警告。

民眾舉報中共幫兇Rong Shen

大紀元於9月8日晚收到紐約民眾舉報說,Rong Shen之所以如此賣命地天天在街頭散佈仇恨,反正沒飯吃也找不到工作,只有聽命於中共才能活下去。

另據一法拉盛民眾說,9月7日早在經過在街頭散發反法輪功傳單的Rong Shen身邊時,聽他對別人多聲重複說,「這就是我的工作。」

還有舉報說,最近在法拉盛煽動仇恨的幫兇們,多在身上掛了隱蔽的錄像頭,據說想抓到法輪功學員的什麼證據,但法輪功學員一直本著真善忍的方針行事,根本抓不到任何「證據」,於是迫不急待地自己上演一幕幕「自殘」鬧劇。

中共幫兇勒人反誣法輪功學員

9月6日,幾個中共幫兇在法拉盛散發一傳單,聲稱法輪功在法拉盛又製造了一起「企圖殺人事件」,傳單寫道「一位反法輪功女士(石頭)被嚴重刺殺,傷勢嚴重,後經報警送醫救治。」而這個所謂石頭就是曾被警察逮捕的李華紅。

法輪功學員劉女士向記者描述,9月6日下午4點半至5點左右,她經過緬街國泰銀行附近,看見路邊的一張椅子上放了一個大大的很顯眼的誣蔑法輪功的橫幅,就上去把椅子上的橫幅往椅背上折了一下,然後離開那裏繼續往前走。

劉女士說:「剛走了沒幾步,一個高大女子忽然從我的身後在脖子部位一手抓著我的雨衣,把我往後拖了幾步,另一手抓著我手中的雨傘的另一頭,我頓時覺得脖子被勒的很緊,呼吸困難,很難受。我不得不脫掉雨衣,接著她把我的雨衣和雨傘搶走。」

「那個女的據說叫李華紅。那時天下著很大的雨。周圍有一些人在那裏叫囂,我覺得在那裏很不安全,就離開了現場。整個過程中,我與她沒有任何肢體接觸。」

劉女士在採訪中說:「我實在不能理解,我是美國公民,明明是她攻擊我,搶走了我的東西,卻反過來說我『殺』她。令人無法想像﹗她是人嗎﹖如果是人的話,為什麼這麼可怕﹗竟做出這種事情出來﹖﹗」

劉女士說,「這兩天,我心裏一直非常非常難受。因為在美國親身經歷了這樣的事情,這裡是幾個人在這麼做,在中國大陸,是整個政府如此造假,一想到國內法輪功學員的處境,我就想哭。」

李華紅「受傷」 法庭工作人員明真相

自從李華紅開始反誣法輪功學員後,9月7日就在緬街國泰銀行前以一個吊帶將右臂包紮掛在脖子上的受傷狀出現。

9月8日一早,當她出現在皇后區法庭時,雙手空空,右臂並沒有帶吊帶也未包紮。下午,她的右臂忽然又包紮並吊了起來,但自始至終並無一絲痛苦的表情,並繼續公然在法庭里辱罵法輪功學員。她還在法庭外上前搶奪記者的錄像機。

眼看她的這些明目張膽行徑,一些在法庭工作人員向法輪功學員詢問發生了什麼。他們瞭解到這個女人居然敢在美國法院使出中共的流氓手法對待法輪功學員,都表示不可思議。

他們也花了很長時間與法輪功學員交談,瞭解什麼是法輪功和中共對法輪功學員實行的酷刑,以及在美收買華裔議員和幫兇的迫害法輪功的事實。

一位叫保羅的法警的女朋友來自中國大陸。他說,「我女朋友的媽媽就經常在園子裡練太極,我很瞭解中國的情況,但是第一次聽說法輪功。」他向法輪功學員索要了許多資料,「我今天看到了,我支持法輪功。我要把這些放到休息室裡,讓所有的同事都看看,了解法輪功。」

刑事律師:偽證與偽誓罪處罰嚴重

在華盛頓執業的刑事律師馬什(Terri Marsh)說,「中共為消滅法輪功製造了一個計劃。它們使用的方法並沒有新花樣,而是在五、六十年代的文化大革命時代、在1986年在鎮壓天安門學生民主運動時、在打壓要求權利的農民和工人時就使用過的手段。在所有的這些非法鎮壓中,中共都是使用了謊言與欺騙的宣傳給軍警和普通民眾洗腦,以便使他們能聽命於中共的調遣或積極參與迫害活動。

中共控制的媒體一直扮演著妖魔化法輪功學員的角色,包括誣蔑法輪功學員為賣國賊、不讓人吃藥、精神有問題、恐怖份子、殺人犯、自殘、自焚等等,以便挑起仇恨和大規模逮捕、關押與酷刑折磨無辜的信仰法輪功的人及其家人。」

最近,一份在法拉盛散發的傳單將一位無辜的法輪功女學員描繪成殺人犯,還有人在給警察的報告中誣告無辜的法輪功學員打人。馬什認為,這些情況說明,中共在美國發起的打擊迫害法輪功的運動正在遵循中國的套路與模式。

然而,馬什說這種方法有一個問題,「這就是美國的治國方式是基於一個非常強大的獨立的司法部門制定的法律,其發表的建議規則有著各方緊密監督,還有一個憑搜查證與逮捕令行事的警察隊伍來執行這些法律,以及其它保護美國公民與居民不致遭到任意逮捕、關押與非法搜查的雙重憲法權利的規則。

那些繼續使用中共在中國使用的非法手段在美國反對法輪功的人,不僅會失敗和自取其辱,還將面臨包括偽證(PERJURY)和偽誓(FALSE SWEARING)的指控,這些罪名的處罰分別是十年監禁與5千元罰款和三年監禁與2千5百元罰款。這些事態都是非常嚴重,那些人最好遵守法律。」(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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