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導:2008年5月,江西南昌發生「博雅免疫球蛋白致6人死亡」事件。7月,警方將一男子帶走協助調查,1個月後,男子突然死亡,死因不明。目前,已有7名警察被刑拘,疑因立功心切,將疑犯打死。
破案是警察的本職工作,當然,為了激發警察破案的積極性,警方也會搞些獎勵。比如針對這起案件,一名領導曾經表態,誰破了這個案子,就給誰「二級英模」的稱號。但是,立功是一回事,破案是另外一回事。難道為了立功,為了破案,可以不擇手段?如果將罪歸於「立功心切」,那以後可能領導就不敢表態了。在我看來,領導的表態,只是為了激勵警察破案,根本就不是引誘警察打死疑犯的原因,最重要的原因是涉案警察沒有法治意識。警察在破案中不能打疑犯,這是法律規定的,難道這7名警察不知道嗎?顯然,這條法律平時沒有被嚴格執行。
我不是警察,不知道「二級英模」的稱號對一個警察意味著什麼?但我知道,警察在面對案件時,應當是盡力破案。破案的動力,是自己靠納稅人養活,自身負有保護老百姓生命財產安全的重任。能不能立功只是副產品,警察不能把全部注意力放在立功上。
(http://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