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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警方修改電擊槍使用方式

2009-10-14 11:55 中港台時間|10-13 22:5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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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4日訊】根據武器製造商的建議,加拿大警方相應修改電擊槍使用方式,將電擊槍瞄準點已從身體中心降低到中心偏下,並避免打擊心臟部位。

據加通社報導,泰瑟(Taser)國際網上公告稱,「注意,瞄準點已從身體中心降低到中心偏下」,「避免電子控制裝置(ECD)擊打胸部避免了電控裝置影響人心臟的爭議」,應儘量不瞄準疑犯胸部,應對著腹部、腿部或背部。

加拿大皇家騎警表示將遵循該指導。溫哥華、卡爾加里和溫尼伯警察都表示,他們將按照新指令避免瞄心臟。

「加拿大皇家騎警立即指示其成員在可行的情況下,避免瞄準胸部、頭部和已知有傷的部位,」 渥太華皇家騎警發言人格雷格‧考克斯(Greg Cox)警官說。

溫尼伯警察服務委員會的斯蒂夫斯(Gord Steeves)說,該警署將遵循泰瑟國際公司有關安全性和法律的建議。

「這麼做是明智的,首先從安全角度看,第二從法律責任著眼。若是產品製造公司說的,最好放到你的工作守則中」他說。

他補充道:「有時有搏鬥。不可能保證總是完美的電擊。」

泰瑟國際公司說,使用泰瑟槍使心臟停止跳動的風險較低,但如果武器擊中胸部,將使地方警察和該公司陷入「困難的局面,因不能用人類臨床模擬作安全評估,難以確定特殊情況下泰瑟槍起甚麼作用」。◇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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