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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工程會:縮短災後復建工期 訂定獎勵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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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何旭如台北14日電)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表示,為縮短莫拉克重建工程工期,近期訂定「縮短公共工程工期之招標決標策略」,機關可以獎勵金等方式,鼓勵廠商縮短工期。

工程會表示,莫拉克災後重建工程攸關人民生活福祉,因此特別訂定「縮短公共工程工期之招標決標策略」,本週已函送各機關參辦。

工程會表示,各機關可於招標文件中,訂定提前完工的每日獎勵金,及逾期完工的違約金金額,獎勵及督促廠商縮短災後復建工程的工期。

工程會表示,機關也可於投標時,承諾可提前一定日數完工的廠商,給予決標標序優遇,或採最有利標決標,將履約期限納入評選項目,一併納入評選考量。

工程會表示,提前完工獎金計算方式,可以預算金額千分之一,或約當社會成本等計算。

工程會表示,國外已有約當成本的例子,以斷橋復建為例,舊橋原每日有 1萬輛車流量,橋斷後,以路人繞道行駛所增加的時間及燃料為基礎,算出約當成本若為每輛車每日新台幣50元計,則每日約當社會成本為50萬元。

工程會表示,保守估計,若取 50%當成每日約當社會成本,則為25萬元,也就是廠商每提前完工 1日,即可為全體社會節省約25萬元成本,可以此金額作為計算獎勵金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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