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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吸收罰單手續費?台交部:1個月給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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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15日電)立委指出,民眾被開罰單若到便利商店或郵局繳費,手續費應由政府吸收。交通部政務次長葉匡時今天表示,將進行研議,1個月內給答案。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朱鳳芝上午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質詢時質疑,民眾被開罰單,沒時間前往監理站繳費,若選擇方便性高的郵局及便利商店代收,卻要自行負擔手續費,非常不合理,政府有責任全額吸收。

交通部公路總局局長林志明答詢說,「到監理所站來繳就不用(手續費)」;朱鳳芝說,大家平常都要上班,難道為了繳張心不甘情不願的罰單,還得請假去繳,否則就要繳手續費?

林志明認為,還是應依「使用者付費」原則來處理;葉匡時承諾,對朱鳳芝提出政府吸收手續費的要求,交通部會與相關單位研議,1個月內給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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