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

安省簡化安伯警報系統

【大紀元10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蘇菲編譯報導)安省警察機構現在對何時發出被綁架兒童案件的安伯警報(Amber Alert)有了更明確的新指示。此項變化將從下週一開始生效。

  省警察督察大衛.羅斯表示程序將被簡化,以便警方和市民理解何時採取什麼樣的步驟,以及何時發出高速公路標誌的電子警報和廣播,電台,電視台,短信的警報。

  根據以前的標準,警方必須首先確認18歲以下兒童被綁架的事實後才能發出安伯警報。現在,只要警察認為可能有綁架存在,就可以發出警告。 而且,只要警方相信孩子有危險就可以發出警告,而不必像以前那樣必須是相信兒童有嚴重人身傷害或死亡的危險才能發出警告。 警察只需要對兒童或綁架者或嫌疑人的車輛信息掌握其中一個,而不是所有三個,就可以發出警報。

  省警察局長范天奴在他聲明中表示安伯警報可以成為尋找被綁架的孩子的重要工具。所有安省警察以及安伯警報的合作夥伴,都下定決心要使這個計畫發揮它的的最佳作用。

  作為此項變化的一部分,中士史蒂夫(Steve Montpetit )被任命為專門協調和控制安伯警報的警察。他將負責該計畫,包括培訓,教育和宣傳,溝通和擴大該計畫的方方面面。

  這次變化的催化劑是牛津社區警務被批評在4月份沒有發出針對Woodstock的8歲女孩維多利亞斯塔福德(Victoria Stafford)失蹤一案發出黃色警報。她的遺體最後在安大略省的圭爾夫(Guelph)被發現。7月,兩個參與綁架的罪犯被定一級謀殺罪名。當時維多利亞失蹤後,警方稱該案不符合發出警報的標準,因此導致警告沒有即時發出。

  一份被稱為「Tori’s Law」的請願書在網上傳播,要求警報步驟的變化。此份請願書共得到超過61,000個簽名,流傳非常廣泛。 請願書說,不管孩子失蹤了多久,如果該失蹤兒童在16歲以下,其父母或監護人認為應該發出警告,警察就應該發出警報。

  安伯警報計畫成立於1996年,當時美國德州阿靈頓市一個9歲女孩Amber Hagerman被綁架和謀殺。她所在的社區開始呼籲類似措施,希望能防止今後的綁架並改善兒童的安全問題。

  安大略省的計畫開始於2003年,當時由電台,電視台和安大略省的警察和政府機構自願合作成立。

  自2002年以來,在安大略省發出過15個安伯警報,其中14起在安大略推出此計畫後。在這些案件中,12名兒童被追回,但羅斯說,很難知道在這種情況下這種警報到底發揮了多大的作用。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