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殺名單」華生認3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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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2日訊】「格殺名單」一案的溫哥華Templeton中學華裔學生,週四在法庭上承認了恐嚇及無牌擁有武器等3項罪名。律師相信華生不用入獄,可能改以社區服務等形式接受懲罰。法官將於明年一月宣判。

華生律師卡普表示,華生承認罪名的最高刑罰是入獄5年,但控辯雙方已經就處分進行磋商,檢控官同意不會要求華生入獄服刑,不排除是要遵從社會服務令等。據悉,華生在宣判前仍須遵守目前假釋條例,直到法庭宣判為止,屆時法官會宣布他或否遵守何種法庭規定。

這名溫哥華東區的坦普爾頓中學(Templeton Secondary School)的華裔男學生,在Facebook網站列出117人「格殺名單」,其中71名已被確認為其在讀學校的教師與學生,他被控在家中藏有武器,被控包括非法藏械、恐嚇等9項罪名。後法庭准以5萬元保釋。◇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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