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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開中國學歷的箱子:願景或是災難(5-2)

「中國學歷」與「陸生來台」面面觀 專題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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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趙芷菱採訪報導)

台生去中國念書學歷認證問題

台生會陳正騰副會長,我參加很多座談會,難免糾纏在台灣是否是一個獨立的國家的論點氛圍裡,乾脆將議題改成──中國學歷與台灣危機論壇,更切題一點。有人說如果承認中國學歷是否開放考證照?我認為「是!」這是肯定的,然而是否給其工作權?「不見得!」,也不要跟失業率扣連在一起,而且主張承認學歷跟它的含金量(學歷真偽)其實是兩回事。


台生會陳正騰副會長(攝影:趙芷菱/大紀元)



台北大學文教法律研究所周志宏教授(攝影:趙芷菱/大紀元)

身分可以轉換,影響適用範圍

台北大學文教法律研究所周志宏教授:是願景還是災難很難評估,目前依照兩岸關係條例規定,台灣及大陸地區人民身分是有可能轉換的,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定居並設有戶籍者,在施行細則裡規定他就是台灣地區人民,反過來講台灣地區人民也會轉換身分成為大陸地區人民,但也可回復身分,身分的變動會影響他適用的範圍,是我們所要考量的。

應考權、服公職職權

台灣對於大陸地區人民目前沒有設置應考試的限制規定,但規定只要設有戶籍後即能擔任公職。配合兩岸關係條例22條條文授權採認學歷部分,主要考量到大陸地區來台定居以後找工作的問題,早期台灣去大陸地區求學的較少,如果開放,還要考量台生取得大陸學歷後再回來工作的問題。

考試跟服公職未必是連貫一體。採認大陸學歷現行擬從目的上作限制,如果為了求學目的因此而被採認了,會不會應用到考試、工作等其他方面,做為變相的使用與原先申請的目的不同,這樣的目的限制設計其實是有其缺陷及漏洞的。

經普考到高考

國家考試制度基本上,跟應考權及服公職權有關,也會牽涉到參政權的問題,為國家安全及全民福祉長遠之計,不得不審慎處理。目前專技人員考試資格,查遍現行法規都沒有限制大陸地區人民報考,也沒有必須設有戶籍為要件,即大陸地區人民只要是合法的停留或居留,如果依照現行法制把大陸地區看成是中華民國一部分的話,就可以報考。高考必須有大學畢業的學歷,由於新修法未通過,陸生不能參加高考;但是高等教育學歷以下已經承認了,所以陸生就可以參加普考,部分普考及格滿3年後即可取得報考高考的資格,如果是經過這樣的程序,就需要相關法令來做特別補強的規定。


中研院歐美研究所黃偉峰副研究員(攝影:趙芷菱/大紀元)

忠誠度及價值觀

黃偉峰副研究員,依照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不得擔任公務人員,非在臺設有戶籍滿20年,不得擔任情報機關(構)人員,或國防機關(構)之…相關人員。」問題是設籍時間長短跟忠誠度有絕對關係嗎?實有待商榷。

到大陸受教回來的台生其應考及服公職的權利如果沒有限制,會不會衝擊到台灣的社會及文化價值?這也是需要進一步思考的問題。

廖俊成教授也表示,如果採認大陸學歷可能赴中國念書會急遽增加,想想如果將來我們檢察官、法官如果都是大陸來考上的,會不會將來變成辦綠、辦藍不辦紅的情況。

周祝瑛教授,台灣學生去大陸讀書,大陸是層層開放,有人擔心對其思想、價值觀會有所影響,我覺得去大陸念研究所的學生是不用擔心的,其實他們都會有隱獨 (即隱藏的台獨思想);但是如果是從幼稚園就去念的就不敢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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