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曉輝:中國最高法院什麼時候敢審判這些中共高官?

周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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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8日訊】
「不要自欺,上帝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
——選自《聖經》

這幾天引起人們極大關注的新聞是西班牙國家法院(National Court of Spain)近日做出的一項史無前例的裁定,即決定以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起訴包括中共前黨魁江澤民在內的五名中共高官。法院通知書表明,若被告的罪名成立,將面臨至少二十年徒刑並附帶經濟上的懲罰。對此,被告有四至六週的時間回應。屆時,被告若進入任何一個與西班牙有簽訂引渡條款的國家,西班牙可依法將被告引渡到西班牙國內。

做出上述裁決的西班牙國家法院,是西班牙的高等法院,其依據的是「普遍管轄原則」(Universal Jurisdiction),即無論被告是在何處犯罪,本原則允許各國法院審理群體滅絕罪及反人類罪的被告。而此前,西班牙的法官們已經運用該法則,起訴了前智利獨裁者皮諾切特、阿蓋達恐怖組織頭目拉登、3名前納粹警衛等。

從上述審理的案件以及過程中,可以感受到,西班牙國家法院在盡力地實踐著司法公正,並努力秉持人間正義,真正體現了司法獨立。比如對於中共五名高官一案,就經歷了兩年的詳細調查和取證,聽取了七名受害者的親口證詞等才最後裁定的。這一有著充分依據的裁定是令人信服的,也是令被告們至今不敢回應的原因。此外,在整個案件的審理過程中,根本看不到西班牙政府的影子,因為政府無權干預司法正是西方社會的民主體現。

與西班牙國家法院不同的是,中國的最高人民法院儘管在名義上是司法獨立,是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也就是說,它要對人民負責,然而事實上它真正要對之負責的是在中共統治下的這個政府。打開其網頁,就可以看到,它首要的是「為大局服務」,然後才是「為人民服務」。為誰的大局服務?不言而喻,當然是黨的大局服務了。涉及到與黨的利益攸關的案件,當然要維護黨的利益。

幾年前,曾經因為一個案子諮詢身為好友的法官朋友。她直言不諱地說,對於一些案子,很多法官在審判前就已經知道了結果,即便上最高法院去找也沒有用的。黑箱操作這已經不是什麼新鮮的事了。她還告訴我每天都有不少人去最高法院上訪,但有的是好好的人進去,出來就已經變成了一具屍體。她勸我不要太天真,因為政治上的專制,是絕不可能有真正意義上的司法獨立的。以後經歷的一些事情,讓我深深地體會到在這個國家,權是如何大於法的。

從這一點上說,中共存在一天,談論中國的司法公正純粹就是毫無意義,中國的最高法院就根本無法秉持正義,自然也絕沒有膽量起訴這些對中國人犯下了滔天之罪的中共黨魁和中共官員。

不過,西班牙國家法院業已為中國的最高法院提供了一個很好的範例,終有一天,就在中國的這片土地上,所有需要被審判的人都將被真正的成為了獨立的、秉持正義的最高法院公正地審判。如果冬天來臨,春天還會遠嗎?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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