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中用不好適得其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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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數三:暴力

這裡說的暴力當然不是野蠻女友的那種,真那樣的話,有幾個能忍受?這裡說的是小暴力,比如一些女生慣使的擰、掐、咬等招數,男生們對這些小暴力很少反抗,而且也很少被激怒,但是如果女生使用得多了,亦會引起男生們的反感甚至是抵觸。

我想親近他,他卻逃避我

姜閻(女,22歲)

我喜歡咬崔偉,開始戀愛的時候,我喜歡輕輕咬他的手指,就像沒事的時候,坐在書桌前咬自己手背上突起的骨節發呆一樣,親昵而自然,他也不拒絕這樣無傷大雅的小暴力。有時候看著一個個小小的牙印,兩個人還會一起傻笑。再後來,他一惹我生氣,我就把小牙印變成大牙印,從手指到肩膀,出其不意地咬他一口成了我的殺手鐧,稍不如意,我就張口咬他。

這個招數開始的時候還挺好使,一咬重了他就嚷疼,然後便舉手投降了,可後來,他竟然一見我的腦袋歪過來就開始躲,一見我來抓他的手就開始快步遠離,搞得我抓不到也咬不著。咬不到了,兩個人也就不吵了,可我心裏的不快也就沒處發泄了,於是改成捶他、踢他。崔偉瘦弱,夏天不穿T恤,肋骨都能看得見,我一捶他就求饒,我也就消氣了。

這些小招數我用了兩年,兩年之後,崔偉養成了一個習慣,只要我的頭朝他的方向傾斜,他就跑,只要我的拳頭舉起來,他就趕緊往旁邊閃。以至於我想抱他,經常都抱不到,我想親他,他一側頭卻跑了。為此,我非常懊惱,他也說不是故意的,是不自覺的防禦動作,可怎麼讓他改,他也改不掉,弄得我們如今連靠近都有了問題。

招數四:威脅

男生都愛面子,參加Party等公眾場合總希望女朋友穿戴的漂亮點,而女生可以以沒衣服首飾為藉口拒絕,這種小小的威脅通常以男生主動求和為結果。但如果你們的感情不夠牢固,這招容易讓對方懷疑你戀愛的動機。

我變成了他眼中的拜金女

邱玲玲(女,26歲)

我和李鐸是今年三月在朋友的生日聚會上認識的,李鐸大我六歲,事業小成。當時我還和一個姐妹一起租住在一處待拆遷的舊樓裏。李鐸認識我不到一個月,就開始頻繁地約我外出,吃飯、郊遊,甚至連他看房看車看展覽,都拖著我。我逐漸被李鐸的執著所感動,開始在內心認可這個男人,認可我們之間的戀愛關係。

從五月份開始,李鐸開始帶我出席各種公共場合,公司的酒會,客戶的宴請,和朋友們一起去權金城洗澡,去KTV唱歌,他都帶著我。我大學畢業後一直做文員,收入不過兩千多,還要租房子住,所以少有像樣的衣服和首飾。開始的時候,李鐸說他不在乎我穿什麼,我每次跟他出去,也就隨心所欲地穿戴。

可後來看到他那些朋友都西裝革履,同去的女友都光鮮亮麗,我就覺出了自己的寒酸。他再拉我去,我就推說自己沒有衣服穿,會被人家笑話,我自然知道李鐸的脾氣,他才不在乎買衣服的錢,所以不管我要什麼樣的衣服,他一定都會給我買,只要我跟他一起去。所以,我就用這樣的小招數,把自己一點點打扮成他和他朋友面前的“時尚達人”,我倒不是在意這些東西,只是覺得,這樣的裝備,和他一起出去,才不會讓人家小覷我。

後來,我一起租住的姐妹因為李鐸的頻繁來訪和我經常晚歸和我發生了一點糾紛,我就又一次“威脅”李鐸給我租房子,我跟他說我沒法再接待你了,我的姐妹說你經常來,打擾她。李鐸最後說,要不你單獨租個房子吧,於是我開始四處看房。沒想到,三天后,房子還沒確定,李鐸卻跟我提出了分手,他的理由很簡單,他覺得我不是個單純的女孩,喜歡的不過是他的錢。我覺得冤枉,自己不過是想讓兩個人能舒適地待在一起。唉,聰明反被聰明誤,沒想到我的一個個小“威脅”,竟然讓他最終認定我是拜金女。 (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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