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捷克記者在雲南遭到騷擾

【大紀元12月17日訊】(美國之音2009年 12月 17日報導)瑞士國家電視台和捷克國家電視台的兩批採訪人員前不久到雲南去拍攝期間,受到當地公安部門和外事辦公室的騷擾。當事人已經正式向中國外交部提出抗議。

瑞士國家電視台(Swiss TV)的駐京記者芭芭拉.盧迪女士(Barbara Luethi)星期四從北京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說,電視台四人一行到雲南去,做有關湄公河的報導,根本沒有牽涉到所謂的敏感議題,但是當地公安部門和外事辦公室卻似乎要想盡辦法給整個拍攝過程製造麻煩。

當地官員:沒見過甚麼外國記者證

盧迪女士說:「我當時是和電視台一位旅遊節目主持人一道,計劃沿著湄公河走,報導本來是絲毫沒有任何政治色彩的。」

盧迪女士說,遭到當地官員的質詢期間,她拿出了自己的駐京記者證,並且解釋說,中國政府奧運會前出台法規,允許外國記者到各地採訪,但是,雲南省臨滄市外事辦公室一位叫楊楓梅的副主任對她說,我從來沒有見過甚麼外國駐京記者證,而且也沒聽說過甚麼有關外國記者可以到各地採訪的規定。

臨滄市警方把瑞士電視台一行四人開車「護送」到計劃中的拍攝地點五個小時之外的地方。

為了甩開跟蹤,深夜離開旅店

盧迪女士對美國之音說,為了按照原計劃拍攝,他們一行人不得不在第二天凌晨三點、夜深人靜之際,悄悄地離開了下榻的旅店,開車回到五個小時之外、計劃中的採訪地點。

芭芭拉.盧迪女士說,她從2006年10月開始,被派駐中國,這期間,經歷了各種各樣的騷擾。去年,她去北京郊外拍攝土地強佔事件時,也遭到了有關方面的干涉。

她說:「他們把我們拍的攝像帶都拿走了,讓我們一下子就沒有了做報導的原材料。」

盧迪女士說,在被派駐中國之前,她在歐洲和非洲都從事過新聞工作,但是在中國,做記者似乎比任何地方都難。

違反了不成文的規定

捷克電視台(Czech TV)的托馬斯.艾斯勒(Tomas Etzler)隨後到雲南,希望幫助瑞士電視台拍攝一些由於受到騷擾而沒有拍到的鏡頭,同時也給捷克電視台發個報導。但是,飛抵當地後不久,就被帶到公安局,被告知說違反了相關的法律,並被要求立即返回北京。艾斯勒先生問他們到底違反了甚麼法規的時候,當地官員說,這是不成文的法規。

駐京三年,第10次遭到盤問

艾斯勒說,根本沒法跟那些人講理。當他對前面提到的臨滄市外事辦的楊女士說,「是你們違反了中國國務院出台的外國媒體採訪規定,我要向中國外交部提出抗議時」,這位楊女士大笑著說,「那你就請便吧!」

艾斯勒說:「我已經向中國外交部正式提出抗議,要求雲南省地方官員給予書面道歉,並且賠償我們去雲南的全部費用,總共一萬塊人民幣左右。」

捷克電視台的駐京記者托馬斯.艾斯勒說,派駐中國三年期間,這是他第十次遭到各地中國政府官員的盤問。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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