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22日訊】(大紀元綜合報道)一名警長因為在警署報案室內襲擊疑犯,令疑犯頭骨傷口凹陷,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控嚴重傷人罪名成立,判監10個月,辯方申請上訴被駁回。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身為警長,有責任照顧警署內的疑犯,在毫無挑釁下襲擊對方,違反誠信,更繼而誣告對方襲警,是隻手遮天,令人聯想起上世紀黑暗情況,甚至在電影才會看到。疑犯頭部手術痕跡清晰可見,但被告仍針對攻擊,心態狠毒。他說,考慮到被告服務警隊多年,付出人生最寶貴時間服務社會,表現傑出,深得上司嘉許和同袍愛戴。被告臨近退休,工作、長俸等等,皆毀於一旦,但他必須平衡事主、社會與公義的利益,判刑必須大公無私。以12個月為量刑起點,扣減2個月刑期,判監10個月,並駁回保釋等候上訴申請。裁判官指,今次是多年來最困難作出量刑決定,雖然覺得可惜,但都要嚴正對待,否則對社會有負面影響。
事發去年5月11日,被告在油麻地警署報案室,嚴重傷害男事主。男事主去年8月,因襲警罪受審脫罪,揭發被告襲擊他。
另外,警方的數字顯示,今年首11個月,涉及警員的投訴有3,193宗,較去年同期增加30%,其中涉及嚴重指控有501宗,增加24宗。 (http://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