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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鬍刀廣告內容涉及不實 公平會罰兩業者共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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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3日訊】(據中廣新聞陳鳳如報導)「寶僑」和「家福公司」因為在銷售一款電鬍刀商品時,在廣告中宣稱「試用後百分之95的父親認為德國百靈音波電鬍刀是最佳的父親節禮物」,不過,公平會調查後認為,廣告內容沒有充分揭露問卷調查主體、以及是免費贈送高價試用品等資訊,涉及廣告不實,因此決定分別處寶僑新台幣二十萬、家福公司十萬元罰鍰。如果被處分人不服,可以提出訴願。

公平會指出,寶僑和家福公司在去年父親節一起促銷一款電鬍刀,並且在廣告上宣稱,試用後百分之95的父親認為德國百靈音波電鬍刀是最佳的父親節禮物,不過,公平會調查發現,這項體驗活動和問卷調查實際上是由寶僑家品所主導或決定,同時還是以免費贈送市價12800元試用商品的方式,邀請消費者參與體驗活動並填寫問卷,這些在廣告內容中都沒有清楚說明。公平會發言人周雅淑說,「他必須把免費試用、他們提供的是免費產品、必須加註在廣告文字裡面,再來就是說,他寫試用後百分之九十五的父親,他不能證明說,這些使用者全部都是父親,因為我們看到有一些是未成年人,」

公平會委員會議討論後認為,這樣的廣告內容會讓消費者對這份問卷調查的公信力產生錯誤判斷,已經違反公平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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