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11日訊】(明報新聞網2009年3月11日報導)屋宇署即將展開為期12個月的行動,清拆全港5千個棄置招牌。
屋宇署預計,行動可以創造170個職位,其中25個為一年期的合約員工,署方表示,清拆招牌還可以保障到公眾安全,以及改善市容。
屋宇署會與民政事務總署及消防處合作,希望有關大廈的業主立案法團和互助委員會,可以向屋宇署舉報,屋宇署會發出清拆通知,十四日後沒有回應的話,屋宇署就會要求外判商清拆,再向物主追討費用。
行動會首先在商業區展開,例如油尖旺、銅鑼灣和灣仔等。
清拆一個招牌大約需要2000元,屋宇署相信,超過一半的招牌都可以找到物主,追討到所需費用。



